案由:关于加大力度支持山西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的提案
提案人:卫小春委员
提案指出,山西省是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水资源短缺和供需矛盾十分尖锐。由于经济发展和人口增加带来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如,地下水超采、岩溶大泉干涸、地面沉降、河道生态基本流量得不到满足、水体污染等。由此严重制约了山西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已迫在眉睫。
提案建议,水利部将山西省列为全国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试点省份,尽快批复《山西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及实施方案,并在政策、技术、项目和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水利部答复:我部高度重视卫小春委员的提案,认真研究落实所提建议。为贯彻《水利部山西省人民政府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和水生态修复保护促进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备忘录》精神,我部于2011年6月将山西省作为水利部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并按照《山西省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试点指导思想、实施思路、原则、目标、主要工作内容、保障措施和实施进度安排。下一步,我部将积极支持山西省全面实施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