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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第1608号


案由:关于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提案

 

提案人:杨维刚委员

 

提案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中小企业不断增加,非公经济的份量在不断加大。特别是近几年,非公经济所占比重、财税贡献、安置就业等超过了公有制经济,但中小企业发展中还存在许多困难,最突出的是发展融资难。近年来,一些地方虽然贷款额在不断增加,但比重却在逐步缩小。尽管一些地方为大力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出台了政策,组建了担保公司,成立了小额贷款公司,各商业银行加大了对中小企业贷款支持力度,为解决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难题想了不少办法,但效果还不明显,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状况一时还难以改变。

 

提案建议,一、要做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发展资金。要认真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门在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方面要优先考虑。同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要按中小企业对本地区财政、税收的贡献率逐年配套增长,加大财政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中小企业项目奖励、贴息、扶助。二、要扩大支持服务范围,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要在支持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基础上,将中小企业全部纳入支持范围,特别是对创新型、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扶植、贷款贴息支持,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激发中小企业在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加大投入的积极性和再创业欲望,提高企业竞争力与发展能力。三、要注意发挥资金的放大作用。要加强与银行和担保公司的合作,利用担保政策的放大功能,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和引导效率。四、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要充分发挥非公经济领导小组的作用,发挥财政部门在管理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督作用,发挥经济管理部门在管理经济发展与项目审批的作用,发挥金融证劵部门、人民银行、银监局在管理金融服务行业的作用,发挥工商联管理和服务非公经济的助手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加强部门与联动合作,开辟一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新渠道。

 

中国人民银行答复:为积极采纳委员的合理建议,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我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印发有关文件,要求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优化信贷结构,努力提升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的综合金融服务水平,满足他们合理信贷需求,并建立了一整套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体系,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从总体看,对提案中集中反映的问题,金融机构都做了积极探索和尝试,并付出艰辛努力,做了大量工作,成效积极显著,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明显改善。截至2011年6月末,金融机构中小企业人民币贷款余额(含票据贴现)20.1万亿元,同比增长18.2%。其中,小企业贷款余额9.7万亿元,同比增长25.9%,比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9个百分点。我行将继续督促指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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