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关于加快我国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提案
提案人:连介德委员
提案指出,旅游安全是旅游者出游的最基本需求,是旅游业发展的最根本保障。随着旅游业上升到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我国旅游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发展迅速。但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治安犯罪、疾病或人身伤害等引起旅游安全事件和事故的概率将有所增大。目前因旅游安全监管不力、旅游企业缺乏安全管理意识、景区安全设施建设的不足、旅游安全预警及救助系统的有效性欠缺等因素导致我国旅游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又因为我国旅游安全保险体系不完善,从而严重影响我国的形象和声誉,制约我国旅游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提案建议,一、尽快确定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框架内容。二、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完善相关法规建设。三、加强调查,开展专项研究。四、加大投入,依靠科技进步。没有投入,就无法保证安全。因此,要改善设施技术手段,配备先进的救助设备,包括救助飞机、船舶和通讯设备等。五、强化教育,加快人才培养。旅游企业和旅游有关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知识水平,强化他们在旅游活动过程中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工作的意识,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将安全事故的发生扼杀在萌芽阶段。六、加强宣传,提高防范意识。针对近年来出现的诸多安全事故,旅游主管部门及旅游企业应加大旅游安全的宣传教育,尤其是加强旅游者的安全认知和防范教育,提高社会大众的防范保险意识。七、加强排查,集中治理防范。如在清明节、中秋节、国庆节和春节等节日前,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旅游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治理,完善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高峰期旅游安全。八、落实机制,确保信息畅通。要建立全国旅游行业快速反应、运行有序的事故报告机制,确保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
国家旅游局答复:国家旅游局对此提案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推进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有效地遏制了旅游重特大安全事故,基本保持了全行业总体稳定的安全形势。一是继续加强旅游法规机制建设,在《旅游法》起草中注重进一步细化完善对政府、相关部门、旅游企业和旅游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推动即将出台《旅游者安全保护办法》。二是进一步加强了标准、预案建设。加快推进《旅行社安全标准》、《旅游紧急救援服务规范》等标准制定,于2011年8月份制定了《国家旅游局近期旅游安全和应急工作预案》。三是进一步完善旅游安全风险提示制度。今年共发布各类旅游提示100余条。四是加强旅游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强化了与外交、气象、安监、质检、民航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并深化与俄罗斯、泰国、马尔代夫等国家的旅游安全国际合作。五是推进完善旅游保险保障机制。在前两年开展统保的基础上,继续优化并推出"2012-2013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发挥保险对于转移行业风险、增强行业风险管控能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