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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第1111号


案由:关于加快转变环渤海港口发展方式的提案

 

提案人:致公党中央

 

提案指出,近年来,环渤海区域港口群发展迅猛,港口规模不断扩大,总体水平不断提高。总体上,环渤海地区各港口都在加快建设,力求以此带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随着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港口核心竞争力也在大幅提升;同时,环渤海地区各省(市)正尝试通过多种途径实现行政区域内港口资源整合。伴随环渤海经济圈的建设,环渤海地区港口走过了一段快速发展时期,但是伴随着国家产业化调整,许多问题也日益显现,如港口间存在着同质化竞争的风险,港口集疏运体系过度依赖公路、海铁联运比例低,口岸软环境建设滞后。

 

提案建议,一、强化环渤海港口规划的执行力,严把港口建设审批关。建议每年年底由国家发改委牵头,会同有关部委、省市政府部门对当年港口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转变发展方式,把港口发展思路从加快扩大规模向高效、统筹及合理使用已有资源转变。二、完善环渤海地区港口集疏运网络,大力促进海铁联运发展。三、创建优越的口岸软环境,提升环渤海港口的竞争实力。由国家口岸办进行协调,建立口岸工作联络协调机制,消除行业壁垒,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效率。由海关联合边检、检验、检疫、海事、港口、船公司等多家单位,积极探索保税物流管理形式的整合和政策优惠的叠加,实现入区企业数、物流量和贸易量的大幅提升。

 

交通运输部答复:我部赞同贵中央提出的"严把港口建设审批关,转变发展方式,大力促进海铁联运和创建优越的口岸软环境"的建议,认为妥善处理好上述方面事务,将有利促进沿海港口的健康、持续发展。关于环渤海港口间"存在着同质化竞争的风险"和"谨慎审批尚未开发的新港区"等建议,已引起我部高度重视。为摸清情况,我部于2011年5月先后对辽宁沿海港口和山东沿海港口的发展与建设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对环渤海地区港口的能力适应性进行了分析,认为该区域港口的码头能力与实际吞吐量之比处于较为合理的发展水平,但存在着结构性不平衡问题。为促进"十二五"时期我国沿海港口健康、持续发展,我部正在组织起草沿海港口发展与建设的指导意见,将对"十二五"期沿海港口发展的总体思路、建设重点、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考虑到沿海港口"十二五"期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将按照"审慎决策、把握节奏、控制规模、有序推进"的原则,推进沿海港口码头设施建设特别是新港区开发,同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和企业切实提高投资风险防范意识,保障沿海港口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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