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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790号


案由:关于加大对农村信用社扶持力度的提案

 

提案人:许雷委员

 

提案指出,农村信用社是地方性金融机构,也是弱势银行机构。目前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服务手段、水平、科技能力等还处于落后阶段,还面临着沉重的历史包袱和繁重的"三农"金融服务责任,仅仅依靠地方政府的帮助还难以解决根本问题,必须进一步发挥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合力,在国家政策层面上,进一步加大对农信社的政策扶持,帮助农信社轻装上阵,更好地发挥服务"三农"职能,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提案建议,一、宏观政策扶持。继续对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和承担支农任务的农村商业银行给予同等的所得税减半、营业税按3%征收的扶持政策;延长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税前扣除政策;对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对农村偏远和经济贫困地区设立网点给予财政补贴;对承担支农任务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享受与农村信用社同等的、最低限的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二、帮助化解历史包袱。参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做法,由国家或省级政府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根据目前实际资产状况,一次性彻底剥离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资产;再次发行央行专项票据。三、针对农村金融市场提供支持。完善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组建农业贷款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进一步增加支农再贷款额度,并在利率上给予特殊优惠;出台《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管理办法》,规范支持金融机构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抵押贷款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答复:我行将该提案列为重点提案办理,专门成立重点提案办理小组,多次召开办理筹备会。2011年7月10日至15日,我行邀请2位政协委员、全国政协提案办公室、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赴陕西、山东开展实地调研。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了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薄弱环节,为下一步研究出台改进农村金融服务政策提供了重要参考。我行采取多种措施落实委员建议,加强和改进金融支农工作,农村金融环境明显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11年6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13.4万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为24.5%。我行将继续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推动建立多层次、广覆盖、风险可控、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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