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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267号


案由:关于在城镇化进程中实现城乡共同繁荣的提案

 

提案人:民建中央

 

提案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提出,要"统筹城乡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区域良性互动、协调发展"。但是,当前中国面临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城乡差距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城乡收入差距问题突出、城乡消费差距依然很大、工农交换关系中的利益差距依然存在、城乡居民财产差距显著等方面。据统计,仅住房一项,城乡居民财产差距就达十倍或数十倍。可见,"十二五"扩大内需的关键在于从根本上扭转当前我国城乡发展失衡的格局,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提案建议,一、构建城乡互利互补共赢机制,实现城乡共同繁荣。高度重视城乡平等互利原则、城乡优势互补原则、城乡协调发展原则,实现城乡互动发展。在规划编制上要体现城乡并重,统筹谋划城乡之间资源的合理配置。二、构建城市化与农村城镇化协调发展机制,做大县城,大力发展县城经济。城镇化是推进城乡统筹的重大战略。三、构建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长效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有效转移。缩小城乡差距、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是减少农民,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顺利转移。四、构建均等化的城乡公共服务保障机制,统筹城乡公共服务。要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体制,保证农村孩子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农民享有基本的医疗和卫生保健服务;要积极总结推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经验教训,探索符合农村特点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五、构建支持农业发展的要素集聚机制,使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引导农村土地适度集中。鼓励转移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形式,促进土地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大户、种田能手集中,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引导资金向农村流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答复:我们对提案建议进行了深入研究,并结合编制"十二五"国家级重点专项规划《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2011-2020)》工作,与委员就城镇化发展模式、农民工市民化、"强县扩权"和"强镇扩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等问题进行充分交流,并在开展后续修改完善规划,落实构建城市化战略格局、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等重点任务的时候充分研究和吸纳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开拓工作思路,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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