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驱动下载
搜 索
进入新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主席活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出台《意见》加强人民政协工作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1-12-02    来源:人民政协报
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智力优势和渠道优势,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凝聚力量、协调关系、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政治参与、诉求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维护稳定的重要功能,进一步形成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合力。”近日,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召开政协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毅对全区各级党委和政府提出如上要求。会议讨论了即将出台的《自治区党委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支持人民政协全方位履行职能。
  对于此次政协工作会议,与会人员的共同感受是极为振奋,认为自治区党委此次出台的《意见》针对性明确,可操作性强。如《意见》提出,“坚持把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作为重大决策的必须程序,对规定协商的事项,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广泛听取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会议、主席会议形成了协商意见,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阅批,责成相关部门提出办理意见。对其他会议形成的协商意见,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阅批,责成相关部门提出办理意见。对协商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应在30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党委、政府督查部门应将党政领导同志关于协商意见办理的相关批示列入督查事项。”《意见》还明确提出“每个县(市、区)应有自治区级政协委员,地级市政协主席原则上为自治区政协常委,县(市、区)政协主席原则上为自治区政协委员、地级市政协常委”,为优化委员区域结构提供了组织制度保证。
  在强化政协民主监督方面,《意见》特别提出要完善政协民主监督交办事项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对该办未办的事项,承办单位要向政协说明情况;对该办不办或办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要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的责任。”自治区政府主席王正伟则指出,要“更加注重民主监督成果的应用,不断提高政府施政能力”。
  近年来,宁夏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已经形成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各项制度,此次《意见》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督办提案工作制度,每年确定部分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重点提案,由党政领导牵头督办,不断提高政协参政议政的实效”,在各级党政领导的层面上规定了提案督办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有利于政协参政议政的工作机制。
  自治区政协主席项宗西表示,全区各级政协组织、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一定要倍加珍惜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大好局面,为加快建设和谐富裕的民族自治区作出新的贡献。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