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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针对物业管理问题出台19条整改措施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1-11-11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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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几个保安,弄几个清洁工,再起个名字,到工商部门注册一下,就可以成立一家物业公司了。”11月2日下午,由河南省政协主席叶冬松带队的省政协视察团,先后来到郑州市纬四路9号院、富田太阳城映月路社区,了解居民小区和物业管理情况。在肯定郑州市物业管理工作发展较快的同时,委员们就市场化运作机制不健全、物业管理水平不高、物业服务收费不规范、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郑州市相关部门连夜召开会议,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水平的19条措施。截至目前,郑州市物业服务企业多达900余家,物业管理面积近1亿平方米,全市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达到899个。但是仍有很多楼盘物业管理遵循“谁开发,谁管理”的规则,物业管理公司资质低,从业人员素质低,物业收费不规范,物业管理法规建设滞后,业主和物业矛盾依然突出。针对这些问题,视察团建议,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用法律规范市场,以执法加强管理;严格推行开发建设与物业服务分开经营的政策,使物业服务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法人;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的整顿,完善市场准入及退出机制;强化企业资质审定工作;加强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按市场变化服务内容及质量差级的物业收费机制。
  当日晚6点半,虽已过下班时间,郑州市委综合楼第二会议室内,一场会议才刚刚开始。主持会议的是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连维良,参加会议的是市直单位、各区及有关开发区的主要负责人。会议的议题只有一个:研究社区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一直开到晚上8点多,针对视察团提出的意见建议,会议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水平的19条措施,主要包括:立即在全市开展社区物业管理提升专项活动,年底前,一级物业管理公司覆盖率要达到70%,二级物业管理公司覆盖率达到30%,基本消除三级物业管理公司;年底前实行城市社区业主委员会全覆盖,对没有组建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要限期组建,暂时不具备组建条件的,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建立物业公司信用评价机制和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对物业公司实施评优评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公司进行强制淘汰;建立健全物业纠纷调解机制;研究论证物业收费标准随物价波动调整机制,对社区的困难群众实行物业费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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