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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作为

日期:200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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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是我国农民工得到实惠最多的一年。年初,《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农民工子女教育和相关公共服务进一步改善。落实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同住子女入学并免除借读费的政策。建立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考评制度。

  2006年6月30日,实施了近二十年的义务教育法完成第一次修订,并于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新法对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给予高度重视,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教育部指出,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教育部负责把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纳入到自己的教学规划当中来,指导和督促各地学校来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公安部门要及时地向教育部门提供有关流动人口的情况和材料,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流动人口子女上学的问题纳入到社会发展的规划当中去。而财政部门对接收农民工子女较多的学校要给予经费补助,城市教育费附加中要拿出一部分来专门用于农民工子弟入学问题。据了解,从2004年开始,中央财政在安排有关专项经费的时候,已向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就读人数较多的地区给予了倾斜。

  2006年5月27日,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带领十七个部委负责人参加了全国千所流动人口子女、留守儿童示范家长学校授牌启动仪式,希望通过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等多种形式,帮助农民工家长掌握科学教育子女的知识和方法。为全面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福建省教育厅宣布,全省各地要安排农民工子女免试就读公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纳入“两免一补”范围。近日,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还推出“牵手行动”大型公益活动,呼吁社会捐助“牵手行动基金”,帮助农民工的孩子实现上学的梦想。

  2006年10月19日,在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指导下,由全国妇联牵头,在北京召开农村留守儿童专题工作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农村留守儿童专题工作组由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12个部委的相关部门组成。会议对农村留守儿童专题工作组的工作方案和专题调研方案进行了审议,明确了专题工作组的目标任务是努力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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