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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作为

日期:2007-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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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成为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高发年。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国务院决定自2006年8月起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秩序专项行动,并于7月底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2006年10月19日,中国科学技术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携手正式启动“药品安全科技行动”。

  2006年,国家药监局收回了86张GMP认证证书,对不执行GMP规范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理。2007年2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已正式确定了向高风险药品企业派驻监督员的管理制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透露,人们十分关心的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正在修订过程中,2007年有望出台。

  为规范食品流通秩序,保障食品消费安全,商务部出台《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将于2007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明确了市场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具体责任,并规定如违反相关细则,最高可处以3万元罚款。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法》已经列入立法计划,有望在近期出台,将食品的市场监管纳入法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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