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浏览

金正新:立法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日期:2007-03-11  

浏览字号:[][][]


  本报讯 (记者 付鹏)“应该以法律的形式对基层文化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予以规范。”全国政协委员、民建洛阳市委主委金正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中央已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也提出了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想,但是,在政府加大对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投入力度的条件下,如何确保政府的公共财政资源有效地服务于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实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最大化和最优化,真正地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仍然是一个迫切的棘手问题。金正新认为,现阶段在国家和省设立的文化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市县两级财政也应有一定资金投入,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给予明确。“要建立公共文化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保持逐年对文化事业投入的增长,增长比例不少于同级财政的增长幅度。”金正新建议,应该明确各级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和管理方面的责任,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到各级政府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到政府的目标管理和当地的财政预算。“我们在为群众服务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维护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众的文化权益。”


点击进入新闻中心

滚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