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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代表将首次选出

日期:200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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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记者 张宗堂邹声文 孟娜)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在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作草案说明时说,我国农民工队伍不断壮大,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全国人大中也应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为此,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规定,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于2008年1月选出。
  盛华仁说,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值得重视的是,近几届全国人大代表构成中,工人和农民代表比例呈下降趋势,尤其是一线的工人、农民代表人数偏少。
  针对这些情况,决定草案规定,来自一线的工人和农民代表人数高于上一届。决定草案还专门规定:“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省、直辖市,应有农民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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