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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进城”该立法禁止

日期:200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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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例]古树“进城”花费巨大
  据报道,北方某市曾耗资2亿元购买50万株大树进城;浙江某地从广西、江西、安徽、湖南等地购买了500余株树龄在100—400余年的古树用来装扮城市;湖南省近年来共采挖大树1000万株左右,其中包括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植物500万株。据林业专家估算,远距离大树移植,成本加运输费少则几千,多则超过万元。为保证移植大树的成活,专家们还要为大树“吊水”、“打针”,花费巨大人力物力。
  [代表观点]
  立法遏制短期行为
  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认为,这种以牺牲农村或山区自然环境为代价,来换取城市的人造形象,无异于“杀鸡取卵”,从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考虑,应立即禁止。
  王全杰提出,完善对野生植物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出台相关政策规范移栽大树进城,明确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职能,尊重民众参与决策权,遏制城市绿化中的只求政绩的短期行为。
  他认为,非法采集、贩运价值不菲的野生植物,应属盗窃国家资源的犯罪行为,但在查处非法采集、贩运野生植物的案件时,森林公安因为没有可以直接适用的法律,使得打击非法倒卖野生植物的行动大打折扣。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林木的管理和园林绿化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制止乱采乱挖,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链接]
  建设“森林型生态城市”是发达国家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主张,其目的是呼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近年来,上海等一些大城市也相继走建设“森林型生态城市”这条路,移植了数量可观的大树、古树进城,而这些珍贵的树木极易挪死。由于很多大中城市争相效仿,在全国刮起了一阵“大树进城风”,且愈刮愈烈,导致越来越多的大树、古树因此而死掉,造成极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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