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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需要为民代言的政协委员

日期:200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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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7年3月出场人物:吉林省“种树状元”李树本

  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山李树本承包的山林里

  讲述内容:1986年,我响应国家号召,怀着造林致富的希望将百万家产投入植树造林。20年来我在承包的650亩荒山上种植林木上百万株,成为吉林省名副其实的“种树状元”。由于造林成果突出,我曾经多次获得省、市劳动模范称号。

  20年我为植树造林辛勤付出,欠下的债务本息已高达270多万元。为了尽快偿还贷款和收回成本,我想砍树卖钱,但国家林业政策不允许。我想转让林权,却找不到合作者。无奈,我想到了建立“树葬墓地”,但政策不允许我建。2005年9月,银行对我提起诉讼,那些借钱给我的亲戚、朋友,也纷纷上门希望我还钱。我陷入被追债的绝境。当时在天津的女儿给我打电话,想从家里拿些钱买房子结婚。我含泪告诉女儿自己的困境。造林20多年,无论遇到多大困难,我从没流过一滴眼泪,可当时我却怎么也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了。

  守着价值千万的“绿色银行”,我却感到走投无路。在近乎绝望的情况下,有人指点我找全国政协委员、吉林省政协副主席伍龙章,说他能把我的问题反映到省里和中央,这样我的问题才有希望解决。绝望中我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找到伍龙章委员,他热情地接待了我,并真的开始为我奔走呼吁。3年来,伍龙章委员始终帮助呼吁解决我的问题。他把我的问题向省领导和有关部门作了反映,据说省领导也都作了批示,要求林业等部门“认真调查,彻底解决”。虽然我的问题因为各种原因至今也没有得到解决,但伍龙章委员一直安慰我、鼓励我,给我信心,并且至今没有放弃为我呼吁,这让我看到希望所在。百姓太需要像伍龙章这样为民代言的政协委员了……

  镜头回放

  为了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准确反映情况,帮助“种树状元”李树本走出困境,伍龙章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查找有关资料、法律条款,咨询了有关工作者,终于对国家造林采伐政策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李树本1986年承包时,政策规定一个周期就允许采伐,当时一个周期为20年。但当周期届满时,国家出于对生态保护的重视,又将采伐期调整为41年。即使是林木的合法所有者,也不能违背国家政策随意采伐。

  伍龙章了解到,目前个体造林者只能用自己的合法林权进行贷款抵押、转让,国家还没有出台对个体造林大户进行经济补偿的具体规定。伍龙章委员认为,植树造林投资大、周期长,有很大的风险性,国家在鼓励植树造林的同时,也应该出台对种植大户进行补偿的具体规定。另外,对采伐周期政策调整前的种植部分,应当按原来的规定享受政策,或者给予相应的补偿。这样既加快了生态环境建设,又保护了造林劳模的积极性,种植户的利益也有了保障,这才真正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

  图:20年经营,李树本在荒山上种植树木上百万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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