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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之错并不在司机

日期:2007-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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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货车超载的事你听说过吧,其实超载之错并不在司机。”去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山东尧王集团总经理宗立成曾经建议全国公务员禁酒。本着语出惊人的风格,今年他一见到记者就直入他今年提案的主题,现在严整公路超载,但是运输企业被罚得冤。

  委员讲述

  时间:2007年3月1日

  地点:两会驻地北京京丰宾馆

  出场人物:全国政协委员、山东尧王集团总经理宗立成

  故事背景:实际上每辆货车出厂的时候,国家都要按照标注的载重吨数向制造企业收取养路费。羊毛当然出在羊身上,这些养路费都要被算进售价。制造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抢占市场,就把载重量标低,比如本来可以载重10吨的货车标成1.5吨的,即“大吨小标”。并且产业习惯延续至今。

  讲述内容:

  2006年10月,我们集团下属企业尧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车队队长王云胜到了青州车管所,要求主动多交养路费。标重1吨的车我们想按照8吨的承载量缴纳。车管所的人当时一听都愣住了。

  听起来荒唐,但企业做慈善事业绝不会做到车管所去。王云胜这么问是有道理的,车管所的工作人员绝对不会了解“大吨小标”才是车辆超载的根源。

  去过山西的人都见过被轧得坑坑洼洼的路面,国家投资多少个亿修筑的公共运输通道就这样让形如小山的煤车给毁了。心不心疼?该不该罚?

  其实,有人受罚很冤枉。

  制造业企业“大吨小标”的时候,国家对超载管理不严格,甚至没有人去提这个问题。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国家要管理超载,运输经营者要真的按照标注的承载量装货,这不是资源的闲置浪费吗?

  于是,王云胜想出了这么个办法,希望让车辆上路按照正常标准运输。

  对于制造企业来说,车辆的型号在出厂前已经上了国家的货车生产目录,对于产品的型号、标准等一系列数据,都有详细的登记。制造企业如果要改,就意味着重新申请生产一种产品,成本很高,还不一定能够通过审批。

  王云胜主动要求多交养路费的原因实际上就是要替制造企业还债。车队的车,从设计上来说,用的都是能够承载8吨的材料。

  车管所的管理人员听着稀奇,但还真是认真帮我们咨询了一下。过了两天,给王云胜回了电话:收费要依据厂家出具的出厂合格证,国家对该种型号的货车已经有了明确的收费标准,不敢多收。人家还很实在地安慰我们说:“就算我们收了你的养路费,给你开了证明,你的车走到路上,执法人员也不认啊,因为从来没有听说过国家有这么个补缴的规定。”所以,我觉得,超载的根源不在运输企业。

  记者旁白

  当天,宗立成的提案《关于治理车辆超载要从源头抓起的建议》提交了大会会务组。在提案中他建议国家应该从生产环节就开始抓起,也就是要让制造企业标注车辆的实际载重能力。否则,这个漏洞还会衍生出更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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