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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可持续发展

日期:200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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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与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国民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当前煤炭存在的生产建设盲目扩张、结构性矛盾突出、资源开发无序、损失浪费严重和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使可持续发展面临重大挑战。主要表现为:
  一是资源保障程度低,采出率低,利用率低,严重危及可持续发展。
  由于基础地质工作滞后,致使煤炭项目建设边勘探、边设计、边施工、边报批的现象严重,开发风险增大。大部分在建和计划开工建设的煤矿仅首采区达到精查,难以满足综合开发规划的要求。
  小煤矿开采工艺落后和有些大矿弃薄丢瘦,资源采出率低,全国煤矿平均资源采出率约30%~35%,损失浪费严重。
  二是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缺乏统筹规划,煤矿建设扩张,产能过剩,影响可持续发展。
  据调研统计,国家规划2010年煤炭产量为26亿吨,而各省区规划之和为34亿吨,大大高于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
  三是煤炭开发与生态环境恶化矛盾十分突出。
  煤矿生产特别是主要产煤地区,造成的矿区地面塌陷、煤田自燃发火、矸石山自燃、瓦斯和粉尘排放等都对生态环境带来影响。加上煤炭生产利用过程中废气、废水直接排放造成空气、水体污染。给原本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我国经济持续增长,能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必须重视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资源的回收率,推动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和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的可持续发展。建议如下:
  第一,加强资源管理和地质勘探,提高资源回收率和保障程度,推进节能和循环经济,促进能源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调整煤炭生产结构,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提高资源回收率。应将资源回收率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技术考核指标,制定鼓励提高资源回收率的奖惩政策。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发展,走节约资源发展之路。
  第二,加快制定国家统一的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可持续发展规划,强化国家规划调控的权威性,实现煤炭生产的有序发展。
  在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指导下,加强对资源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对煤矿建设要实行总量控制,防止投资过热。
  第三,要统筹协调资源开发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建立有效的生态环境评价及监督制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责任。建立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补偿机制,增加生产成本以及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等办法筹集资金,加快对资源开采已造成的生态环境欠账的治理补救,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票否决。加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实现经济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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