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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改革国家机关收费管理

日期:200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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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乌云斯琴)“国家机关的乱收费会加剧政府权力的扩张,刺激行政审批的膨胀,同时还诱导权力腐败和权力寻租。”近日,王少阶、蔡玲两位委员建议,应改革国家机关收费管理。
  两位委员说,当前,国家机关收费项目多、标准高、规模大、秩序乱,呈现多样性、随意性、普遍性的特点,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政府职能定位不清、行政干预过多、行政审批过多。
  “国家机关收费是行政行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管理必须有统一权威的法律。多数行政机关都有自己专门的部门法,《价格法》既没有也不能对其它国家机关的收费行政行为有约束力。”两位委员建议,必须尽快制定出台具有较大权威性的规范国家机关收费管理的法律,明确管理机构,设定管理权限,并协调好与其它行政部门法的关系,做到协调统一、不留管理真空,又不相互打架。同时建立健全国家机关收费的具体制度规则、国家机关服务成本核算办法、国家机关收费公告制度,完善国家机关收费管理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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