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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教育投入的几点建议

日期:200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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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议中央财政提高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
  (2)建议中央把中西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的教职工工资承担起来,建立国标工资制,由中央财政通过银行、信用社或邮局直接发到教职工手上,再由省级财政负责工资外的补贴。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财政部已发布的在“十一五”期间将建立中央与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经费保障机制,相信我国的义务教育将出现崭新的局面。
  (3)地方院校教育经费70%左右来自于学生的学费,政府的投入只有30%左右。高校扩招以来,多数高校已出现教学资源严重短缺的情况,建议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加大对高校教育经费的投入,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4)建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制定“教育投资法”。通过立法,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规定各类教育的投资标准,使教育投入有法可依,以进一步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链接]在“十一五”期间,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约2182亿元,其中中央新增1254亿元、地方新增928亿元。温家宝总理最近指出,要逐步“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达到4%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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