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掀动新一轮“节能减排”风暴

日期:2007-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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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哪一年的开始像2007年这样,“节能减排”被中央和各地方如此关注着。中央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每年节能4%,减排2%”的目标,而去年底国家环保总局公开披露的数据显示,2006年主要污染物排放不降反升,平均每两天发生一起突发性环境事故,群众环境投诉增加了三成。   面对这样一个不容乐观的形势,年初的中央经济工作会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明确指出:“今年,节能减排将是经济结构调整的首要任务和突破口。”国家发改委提出,2007年完成4%的节能降耗任务、2%二氧化硫的降低排放任务。   至此,中国高层酝酿已久的新一轮“节能减排”风暴在全国掀起。   全力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背景回放]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记者招待会,外交部长李肇星在回答瑞典电视台记者有关环境方面的问题时说,大家都关心气候变暖的问题。我到瑞典访问的时候,最欣赏那里的夜晚,我发现瑞典的天空星星是那么“拥挤”,好像天空都难以承受了。现在中国奉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20%。   [政策回眸]   环保总局提出,今年,必须全力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减排指标体系、准确的监测体系和严格的考核体系;每半年公布一次全国和地方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积极督促整改;要把强化政府责任作为实现目标的关键环节,配合有关部门建立问责制。根据中央部署,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重点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总结推广部分地区试行节能“一票否决制”的经验;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总结推广试行能耗总量控制的有效做法和经验。   [委员建言]   赵希正:现在推动节能减排的行政性措施过强,法律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得很不够。应该加快行业协会立法,强调法规的操作性和协调性。另外,节能减排的目标指定和分解应注重科学性,抓紧建立节能减排的科学的长效机制。   陈守义:由于政府体制改革缓慢、经济违法成本太小、法律法规偏软、公众对环境治理参与度过低,才导致一些地方置长远利益于不顾,奉行“经济至上”,硬闯“红灯”。要解决根本问题,最要紧的是要加快体制的改革与法律的修订,让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成为一种“国家意志”。   高能耗领域将成为政府监管重点[背景回放]   2006年,12月18日,由全国政协副主席李兆焯为组长的全国政协“建筑建材节能”调研组对建筑节能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显示,我国现有的近400亿平方米建筑中的99%为高耗能建筑;新建建筑中,95%以上仍属于高耗能建筑。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为发达国家新建建筑的3倍以上。中国建材工业协会会长张人介绍说:如果国家从现在起就下定决心抓紧建筑节能工作,到2020年,我国建筑能耗可减少3.35亿吨标准煤,相应可减少电力建设投资约6000亿元,由此造成的能源紧张状况必将大为缓解。   [政策回眸] 国家环保总局明确提出,2007年,要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工程节能降耗。以火电行业为重点,大力削减石化、钢铁、有色、水泥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以造纸行业为主攻方向,重点抓好化工、酿造、印染行业的水污染物削减工作。在投资方面,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和浪费资源的产业及工业园区的盲目发展;继续发布铜冶炼、铝、煤炭、水泥、电石、焦化、钢铁、电力等11个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   [委员建言]   朱坦:近年来,党和政府非常重视节能减排问题,但2006年节能减排任务还是没有达标。建议各级政府认真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调查研究,每年做出节能减排专题报告,把节能减排与地区环境质量做相关分析。另外,政府一定要深入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特别是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及占领区域年耗能和污染排放总量40%-60%的重点企业和排污大户,进行深入调研。抓住全国污染源大普查的契机,搞好节能减排的信息平台建设。 节能减排仅有风暴是不够的[背景回放]   年初,环保总局不仅通报了投资1123亿元的83个严重影响环境的项目,而且对4个城市及国家电力集团等4家电力企业首次使用了被称为我国环保部门成立30多年以来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手段--"区域限批"。但遗憾的是,这股"环保风暴"还是在一片叫好声中默默收场,82个严重环境违法项目中至今仍有11个项目对环保执法置若罔闻,"叫而不停。"   [政策回眸]   2007年1月,国家财政部表示,今年将加大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投入,选择电力行业和太湖流域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交易试点,加快完善环保和减污的税费机制。今年4月1日起,环境执法信息将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系统,借助金融等部门力量,促使排污企业强化守法意识和自律措施。本年,环保指标被正式列入全国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委员建言]   庄威:各级人民政协应将当地节能减排作为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新领域,一是从源头上监督。对当地政府是否对新开工的项目进行节能、环评审查进行监督;二是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督。对新通过审批的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是否将防治污染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三是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重点对当地新老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能耗、排放状况进行监督,及时将情况反馈到有关部门;四是集中民智进行监督。由政协主办听证会,广泛吸纳民情,吸取民智,带动群众广泛参与监督,提高民主监督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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