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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切实贯彻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

日期:2007-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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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3日在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向大会报告工作时,对去年一年全国政协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意见》的情况进行了总结。
  2006年,全国政协把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进行了部署,通过一系列活动,把中共中央关于人民政协的重大理论观点和方针政策落实到人民政协的各项工作中去,推动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贾庆林说,中共中央去年初颁发的《意见》,对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全国政协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进行了部署。十届十二次常委会议通过了关于学习贯彻《意见》的决定。全国政协还召开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进行专题学习,并把《意见》作为委员集中学习和机关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
  贾庆林指出,为了进一步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全国政协开展了对各地学习贯彻《意见》情况的工作检查。中共中央《意见》下发后,各地党委高度重视,普遍召开常委会议或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学习贯彻《意见》的工作,并结合当地实际及时下发了贯彻《意见》、推进政协工作的文件。
  贾庆林说,各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程序、机制和制度,进一步发挥党派作用、界别作用和委员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自身建设,进一步扩大对人民政协的宣传,提出了许多好的思路,创造了不少新的经验,形成了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可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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