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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社会立法

日期:200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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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两会,委员们关注经济如何又好又快的发展,更关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关注宏观调控、现代农业、产业结构升级、自主创新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宏观问题,更关注上学难、看病难、就业难以及安全生产等微观问题;关注从转变观念、完善政策上解决民生问题,更关注依靠法制环境的改善促进问题的根本解决。为社会立法,成为众多委员的共识。
  ——针对劳动关系日趋多元化、复杂化,劳资冲突等社会焦点问题已影响和谐劳动关系的发展这一现实,谢遐龄、陆健健委员建议完善《劳动法》,加快制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企业工资条例》等法律法规。
  ——农民工问题是社会问题,也是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民盟中央建议加紧制定新的《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处理法》、《就业促进法》,以保障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的正当权益。
  ——农工党中央针对医患间缺乏互信、医患矛盾日益突出、矛盾解决机制不完善的医疗执业环境,建议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择机上升为法律,并修改《仲裁法》,明确医事仲裁的法律地位,建立医事仲裁制度,设立医事法庭。
  ——针对精神卫生问题已成为我国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社会问题这一严峻现实,陈振楼委员建议尽快出台《精神卫生法》。
  ——李晓安委员认为食品安全问题主要在于执法力度不足,执法不到位和立法的滞后,建议尽快出台《食品安全法》。
  ——农工党中央建议尽快制定体系完整、与相关法律衔接的医疗保险法规,以解决医保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
  ——孙继业委员建议出台《社会保障法》,为社会保障立法。
  ——严隽琪委员呼吁完善民办教育法制环境,及时出台落实政策法律的相关配套措施。
  ——柏均和委员建议修订《教师法》,梁燕君委员建议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彭磷基委员建议制定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性法规。
  ……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们立法的重心在经济。从六届至九届20年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共立法341件,其中经济立法107件,占36.5%,而社会立法才16件,仅占4.7%。2003年公布的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提出,本届人大任期内将审议法律草案59件,其中经济法类14件,社会法类6件;研究起草、成熟时安排审议的法律草案17件,其中经济立法6件,社会立法无。
  社会立法的滞后制约了社会事业的发展,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委员们在发言中指出,食品药品安全、医疗服务、教育收费、收入分配、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百姓反映强烈问题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法制环境的不健全,因此加快社会立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已成当务之急。
  民富则国强,法贵则国尊。以法律保障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以法律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繁荣,这是政协委员的心声,也是人民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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