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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提案工作制度化建设 全面提高提案工作水平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0-09-25    来源:《提案工作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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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 陈俊年

 

近年来,得益于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方面全力支持,广东省政协提案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从2008年开始,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领衔督办省政协提案,并多次发表有关提案工作的重要讲话,阐明做好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强调加强政协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广东省政协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全国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精神和中共广东省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在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方面,作了一些探索。

 

一、建立健全质量型提案产生机制,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

 

提案质量是提高整个提案工作水平的重要保障。高质量的提案,更容易得到承办单位的重视,通过办理落实,必定对党委和政府部门的实际工作产生较大的推动作用。因此,我们一直努力探索建立健全质量型提案产生机制,在提高提案质量上下功夫,努力实现由重数量规模向重质量效益的转变,切实增强提案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可行性。

(一)积极探索建立界别提案工作机制,为提出高质量提案树立标杆。我们认真落实《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关于加强界别活动发挥界别作用的意见(试行)》,探索建立鼓励、引导广大政协委员按界别提出提案的工作机制。加大界别提案工作力度,把广大委员的个体智慧转化为界别整体优势,促进提案质量的提高。近几年,省领导牵头督办的提案大多是界别提案,这些界别提案由于质量较高,通过高层次督办和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不断完善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的制度,使提案更加贴近现实。为广开言路,广集民智,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使提案更加贴近群众、更加准确反映民意,我们从2008年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公众的踊跃参与,该年征集到提案线索247条,整理发布110条。2009年进一步完善征集机制,使征集工作由阶段性向常态化转变,长年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提案工作部门对征集到的提案线索进行筛选整理后,通过政协网站定期发布给全体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作为提案选题参考。

 

二、建立健全落实型提案办理机制,推动提案办理取得实效

 

提案工作成效的关键在于办理落实。我们在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提案办理工作机制,用"硬约束"来确保提案办理工作得到真正落实。

(一)协助制定《广东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程(试行)》,推动提案办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根据中共广东省委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省政协办公厅、提案委员会会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起草了《广东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程(试行)》,并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实施,为提案办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规程》规定:各级党委、政府要确定一位领导分管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明确提案承办单位一把手是提案办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同志要经常过问和研究办理工作,每年应亲自负责办理一件以上重要提案。《规程》还对提案办理的程序、督促检查、表彰奖励,以及重点提案办理和督办等作出了规定。

(二)研究制定提案办理工作考评制度,改变办好办坏一个样的状况。为切实改变提案办好办坏一个样的状况,根据《广东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要求,省政协办公厅会同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广东省办理省政协提案工作评价考核暂行办法》,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百分制量化打分,打分结果将作为评选优秀承办单位的重要依据。该《办法》正在进一步完善中,即将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实施。我们将据此对承办单位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每两年一次由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协对提案办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联合表彰。

三、建立健全效能型提案督办机制,形成提案工作整体合力

 

开展提案督办是提案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们注重整合资源,发挥优势,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督办体系,切实推动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牵头督办重点提案的制度。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2008年省政协提案办理会上提出要建立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督办重点提案制度。《广东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程(试行)》首次以制度的形式规范领导干部牵头督办重点提案工作并对督办工作作出规定。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示范带领下,2009年开始,我省各级党政领导都牵头督办提案,推进了党政部门的工作,也推动了政协提案工作乃至整个政协工作的向前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提案办理工作联合督查机制。过去我省提案办理督促检查没有形成制度,日常检查随意性大、权威性不高。为进一步促进提案办理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政协办公厅从2009年开始,建立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联合督查制度,每年年底联合组织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和政协委员代表,对有关单位特别是重点提案办理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成绩,发现问题,推动落实,并将这一做法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三)建立和完善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督办提案工作机制。从2008年开始,广东省政协9个专门委员会首次参与督办一件与本委员会业务相关或本委员会委员提出的专题提案。专门委员会参与提案督办,丰富了专委会参政议政内容,拓宽了提案督办面,增强了提案工作合力,促进了提案办理落实。

近年来,广东省政协提案工作在"三化"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协提案工作的要求比,与全国政协的期望比,与兄弟省(区)政协所取得的成绩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借鉴学习兄弟省(区)政协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提高我省政协提案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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