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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机制 提升提案办理工作水平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0-09-25    来源:《提案工作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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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政协副主席 郭振家

 

福建省政协提案工作在全国政协的指导下,在省政协主席会议的领导下,不断探索,注重创新,从体制上机制上认真规范提案工作。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促进了提案办理质量的提高。主要做法如下:

 

一、建立分层分类处理机制

 

从建立健全提案审查机制入手,把好提案处理四道关:一是提案委员会办公室接收关,把简单重复、要件不全等明显达不到立案要求的提案,征求提案者意见后作退件处理,既保护了提案者的积极性,又保证立案提案的质量;二是提案组初审关,邀请省政府办公厅、省直综合部门和提案办理大户的业务骨干参与提案的初审工作,并对提案立案与否、如何确定承办单位和是否作《重要提案摘报》等提出建议;三是提案委员会复审关,由提案委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分为若干小组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四是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关,对不符合条件的提案不予立案。提案审查严把四关,使提案质量得以保证。

立案的提案在交办前后同时进行四个层面的处理:一是对内容重要、质量较高的提案,每年编辑二三十期《重要提案摘报》,报送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阅批,每年省领导均作出数十件次批示,提高了提案的运作层次和办理质量;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提案,转化为信息专报件向省里和全国政协报送,多渠道发挥提案作用;三是对涉及社会热点问题的提案,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形成推动提案办理落实的社会舆论动力;四是对案由重要但写法有欠缺的提案,商请提案者补充、修改,重新提交。

重视提案的网络交办工作。福建省政协通过政务网交办提案已经实行了8年。每年全会后一周内完成交办的各项准备工作,承办单位可以提前上网进行浏览,开展办理前期准备。经商定提案交办日期后,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协办公厅发出交办通知,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办理期限、办理步骤、答复规范等提出具体要求,各单位根据要求在网上签收提案。对确定承办提案有异议的,可点击拒绝签收,并说明理由及提出更改建议。提案委员会及办公室逐件认真研究、反复沟通商量,使每件提案都准确交办到位。

 

二、探索促进提案落实机制

 

各提案承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重视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力求做到(一)规范程序,责任到人。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统筹协调、业务处室办理落实"的工作要求,认真把好责任分解关、跟踪督办关、质量审核关、落实复查关,强化办公室对承办处(室)的督促检查,过程跟踪,分阶段督查,提高提案的办理效率和质量。(二)反复沟通,协商办理。为使提案办理更富有成效,让提案者满意,承办单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上门走访等形式,答复前了解意图、答复中征求意见、答复后倾听评价。有的承办单位召开提案办理工作专题会议,从承办提案中选出部分涉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领导联系办理件,由单位领导负责与提案人共同协商办理落实。(三)重视反馈,认真落实。重视委员的反馈意见,对反馈不满意的提案,承办单位均派专人或通过电话与提案人进行沟通,了解意图,全部进行再办理、再答复。

省政协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协调沟通促办机制。适时召开提案"三结合"办理座谈会,让提、办双方面对面地协商,或邀请提案者参加承办单位的课题调研,直接参与相关问题的研究,从"文来文往"到"人来人往",促进提案建议的落实。组织重点提案办理情况"回头看"活动,以视察、走访等形式了解当年或往年的重点提案落实情况,进一步推动提案建议的落实。此外,省政协坚持每年由领导带队走访部分承办单位,座谈提案工作,了解提案工作存在的问题,听取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建议,共同商讨提高提案办理质量的措施。

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建立提案办理督查机制,每年第三季度,发文通知承办单位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活动,明确要求各单位对全年提案办理情况逐件梳理,逐件自查落实,逐件报告答复后的最新进展,重点是对"B类"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提升提案办理结果。具体要求是:对已经承诺的事项,检查是否落实到位,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重视和解决;对已着手解决但未完成的事项,加快进度抓紧完成;对原来条件限制无法解决的事项,检查条件是否成熟,应积极创造条件解决。通过"回头看"活动,提案建议落实率大幅提高,仅去年就有280件次提案的办理结果从原先答复为B类转化为A类。省政府办公厅还加强对各单位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发现办理不认真、责任不落实、承诺不兑现以及反馈不满意的,及时督促有关承办单位整改。

 

三、完善重点提案督办机制

 

我省政协长期坚持把重点提案督办作为提高办理质量的重要抓手,制订了《政协福建省委员会关于规范重点提案办理的意见》,经主席会议审定后施行,对重点提案的认定标准、产生程序、办理要求、宣传报道等作了具体规定和规范,形成一套比较规范的运作机制:

首先是严格遴选。建立由大会提案组初选、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提出建议目录、报省政协主席会议审定的工作流程,梁绮萍主席十分重视重点提案工作,每年都主持召开主席会议选定重点提案,确保了重点提案的质量。

其次是合理分工。规定由主席会议商定主席、副主席督办重点提案的分工,并商请省政府安排副省长根据工作分工共同督办,提案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省政府副秘书长相应作分工联系,做好督办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同时要求承办单位确定一名领导分管重点提案办理,对这项工作负总责,配合政协做好督办工作,并配备经办人员,建立办理信息反馈畅通渠道,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办理任务,推动重点提案建议的落实。

第三是加强协调。在办理重点提案时,先由负责督办的省政协副主席主持召开重点提案办理协调会,征求提案者、提案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提高重点提案督办的透明度,明确办理方向,确定办理的具体方案和调研提纲,并将督办方案征求省政府副省长的意见,使重点提案的督办工作更具目的性,提案建议的落实更具可能性。

第四是深入调研。督办领导重视对重点提案办理的实地调研,组织提案者和有关承办单位人员深入调研,全面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形成调研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办理意见,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事实依据。在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三结合"办理座谈会,逐条研究落实提案建议,并根据需要将调研报告以省政协办公厅送阅件的形式报送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和有关部门,促进提案建议的落实。

 

四、健全办理考评激励机制

 

省政协常委会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监督评议,每年底邀请省政府领导到会通报提案办理情况;重视发挥评先评优在提案办理中的激励作用,在严格清理表彰活动的情况下,保留每届开展2次优秀提案、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表彰活动,颁发奖状、奖金,增强办理单位和经办人员的责任感、光荣感。

各承办单位重视提案办理的考评,把提案办理同推进重点工作、宣传政策法规、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效果良好。很多单位将办理进度和成效纳入单位内部的效能建设考核指标,对不能按期答复或不满意率高的取消评优评先,并创新了很多督促办理形式。如:有的将提案办理进度纳入机关办公网络,每天进行提示;有的定时发送短信提示;有的在机关大厅的电子屏幕对进度进行滚动公示。近年来,我省政协交办的提案均实现100%办复,提案建议的采纳率和委员的满意率都比较高。

福建省政协提案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和问题,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全国政协提案委和兄弟省市政协的好经验,进一步探索有效方法,大力推进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全面提升提案办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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