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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工作概况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1-01-25    来源:《提案工作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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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全国政协提案委交由我委办理委员提案1082件(含牵头办理重点提案1件),比去年增加190件,增长21%。我委在承办数量多、办理难度大、办理时限紧的情况下,认真落实全国政协办公厅和我委领导对办理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认真负责,齐心协力,与兄弟部门密切配合,圆满完成了办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情况

今年,我委围绕提高办理效率,加强办理质量,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改善工作方法,力求工作实效,办理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重视程度高

提案办理工作既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又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我委历来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特别是在今年承办量又创历史新高的情况下,全委上下思想高度统一,始终按照业务工作和办理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办理任务。委主任张平同志对提案办理工作专门作出重要指示:"请各有关司局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办理。对确实不具备条件,难以解决的问题务必把道理说清楚,以取得理解"。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政会办公厅提案交办会提出的要求以及我委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我委于4月19日召开了全委委员提案交办会,分管办公厅工作的委副主任穆虹同志亲自到会讲话,委内有关承办司局负责同志、联络员参加会议。穆虹同志委员委党组,在充分肯定去年办理工作取得的成绩的同时,从高度重视、主动沟通、讲求实效、保证质量、加强督促检查等5个方面对今年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承办单位领导要亲自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委员的沟通联系,务求取得实效,把办理工作作为我委树立形象、改进作风、接受监督的过程。全委交办会后,各个承办司局立即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由一把手亲自挂帅,认真传达学习领会相关文件和领导批示、讲话精神,深入分析本单位承办情况,研究制定详细的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办理工作责任,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

纵观全年,我委几乎所有委领导和几十位司局长参与了提案办理工作,很多委领导和司局长亲自带队就提案办理工作开展实地调研,与委员进行座谈,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具体承办同志经常放弃休息,加班加点,完成了复文起草、沟通协调等大量工作,为做好提案办理工作,倾注了大量心血,投入了很大精力。

(二)办理要求严

我委一直注重加强提案办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建设,通过不断完善制度,严格履行程序,增强工作责任,确保高效率、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办理工作。

一是严格办理时限。按照全国政协办公厅要求,今年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委员提出的提案,会办部门应在5月底前将会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主办单位要在8月底前答复委员,对于难度较大,不能如期办复的提案,应向有关方面说明情况,争取在年内办复。对此,我委在召开全委交办会时就做了重点强调,要求各承办司局加强统筹,合理掌握办理进度,严格按办理期限完成办理工作,避免出现前松后紧的情况。办公厅作为全委提案办理的综合协调部门,开拓督办思路,完善督办制度,创新督办形式,利用网络督办、发文督办、会议督办、电话督办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承办司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特别是对于办理进度慢的承办司局进行点名通报,增强督办权威,加强督办效果,确保办理工作进度。

二是严格办理程序。在今年的办理工作中,我委始终把严格办理程序作为确保办理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不管办理难度多大,业务工作多忙,都严格遵守办理程序,绝不偷工减料,敷衍了事。例如,在全委交办会后,各承办司局都对本司局承办的提案进行了综合分析,梳理办理思路,明确办理重点,完善办理方法,制定办理方案,认真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报办公厅备案。又如,为了确保各司局在办理工作中加强与委员的沟通,办公厅在办理网络系统中完善了流程设计,凡是承办人没有填写与委员沟通情况的,一律无法进入下一程序,确保件件都与委员沟通,从根本上保证答复质量,提高委员满意率。

三是严格办理责任。任务重、时限紧、难度大是我委办理工作的突出困难,面对这些困难,我委始终没有降低办理标准,坚持做到逐级负责,层层把关,通过落实责任确保办理质量。各承办司局在制定办理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由各职能处室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制,明确由处长对本处室的提案办理工作负总责,每个提案由专人研究办理,对难度较大的提案,在专人负责办理的基础上,全处同志共同研究提出办理方案和意见。在提案答复上,具体承办同志起草时要求内容实在,言简意赅,注意礼貌,避免套话;处长从政策把握、答复内容和逻辑条理等方面认真审核,并由司局领导审签。办公厅突出抓好提案的接收、交办、督办,复文的审核、报批等环节,不断完善和改进网上提案办理系统,不断建立健全承办责任制度,切实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委领导坚持每件必审,从更高层次、更宽视野把好复文答复关,确保复文质量。

(三)沟通交流勤

勤沟通、勤交流,是充分了解情况,共商解决办法的重要渠道,也是提高办理质量,确保委员满意的重要方法。在办理工作中,我委始终把沟通交流作为做好办理工作的重要法宝,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交流,全面推进办理工作。

一是加强与委员的沟通交流。加强与委员沟通交流,既是办理工作要求,又是办理工作目的。在办理工作中,只有加强与委员的沟通交流,才能深刻了解委员的所思所想,才能让委员全面了解政府部门的工作情况,才能真正提高办理工作质量,让委员满意,让人民满意。为此,我们坚持做到每件提案办理过程中都要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委员直接联系,对于一些影响面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提案,还尽可能地邀请委员进行实地调研和座谈,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据统计,今年我委共与委员进行各种形式的交流774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很多委员还专门来函表示感谢。例如:例如我委在办理张维庆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海外大型钾肥基地建设的提案"、孙永福委员提出的"关于中国铁路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政策提案"和致公党中央提出的"关于科学推进'走出去'国家战略实施的提案"时,承办司局领导亲自带队走访委员,倾听和了解委员的意见,说明和解释国家的相关政策,大大增强了答复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委员对我委办理工作表示很满意。

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是提高办理质量和按时完成办理工作的重要保障。特别是今年委员提出的提案前瞻性、综合性比往年更强,我委主办的许多提案需要会同多个部门联合办理,一些提案甚至涉及到十余个部门,协调难度大大增加。在办理工作中,我委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分享经验,交流方法,有力地保障了办理工作。对于会办的441件提案,坚持从全局出发,明确按照先办理会办件的原则,按规定及时向主办部门提供会办意见,确保提案办理全局工作顺利开展。对于主办的提案,主动加强与会办部门的联系,及时获取会办意见,了解有关情况和意见,确保及时准确答复委员。

同时,我委一直注重与全国政协提案办和国务院办公厅的沟通交流,主动汇报工作进展,积极寻求和虚心接受工作指导,促进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四)办理效果实

办理效果是办理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办理工作意义所在。没有办理效果,或者说办理效果不实,办理工作就毫无意义、毫无价值。正是出于对办理效果的深刻认识,我委一直把增强办理实效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我委办理提案复文487件,属于A类的有116件,占24%;属于B类的有355件,占73%;属于C类的有16件,占3%,很好地落实了张平主任对办理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到了只要条件具备,或经过努力可以实现的,尽量予以落实或者纳入计划尽快落实;对于一些条件确实不具备,或者前瞻性太强、难度太大的提案,也进行了认真研究,留作参考,并向委员做了详细的解释说明,办理工作取得了很好的实效。

一是通过办理工作直接推动业务工作。今年,许多委员提出的提案与我委当前的工作重点紧密结合,对这些提案的办理,直接推动了我委相关业务工作的开展。例如,许多委员提出要倡导低碳消费和生活方式,推动构建低碳社会,并提出了一系列工作建议和意见。这也是我委工作的重点领域之一,对此,我委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将委员建议吸收到我委组织开展的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中,使委员提案的价值得到了充分体现和落实。又如,今年王学仁等委员提出了"关于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面向西南对外开放的桥头堡提案",是全国政协提案委确定由我委牵头办理的重点提案。在办理过程中,我委结合胡锦涛、温家宝等领导同志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指示,派出专人,专程陪同全国政协领导赴云南开展深入调研,与委员和地方政府有关同志召开多次座谈会,认真分析云南开发开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入研究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总体要求、战略定位和任务目标,对如何进一步推进云南建设向西南开放桥头堡的思路、措施以及最终将要形成的政策成果形式达成了共识。目前,我委正在结合办理工作成果,研究起草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向西南开发桥头堡的有关政策性文件。

二是通过办理工作完善相关政策。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委员们纷纷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这对我委拓宽工作思路,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借鉴。例如民建中央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促进城镇化协调发展的提案"、九三学社中央提出的"关于完善'十二五'城镇化规划的提案",涉及到城镇化发展战略、城镇化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发展等众多内容。目前,我委正在组织编制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结合前期专题研究,承办司局对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把一些好的意见建议吸纳进规划中,进一步明确规划地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又如,在办理姚爱兴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西部大开发促发展的提案"、刘永好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实施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提案"时,承办司局主动与姚爱兴、刘永好等委员沟通,听取委员们的意见建议,并在起草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政策措施有关文件过程中进行了充分吸收。如在制定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政策措施时,都充分听取了委员们的意见建议。

三是通过办理工作着力解决委员反映的具体问题。委员不仅关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方针,还积极就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具体建议,对此,我委也积极落实。杨多良等委员提出"关于要求实施水阳江下游近期防洪治理工程的提案"、胡彪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洞庭湖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力度的提案",涉及到具体项目实施问题,我委通过办理过程详细了解了有关情况,只要符合政策、条件具备,都已及时办理了项目批复。

二、工作体会和建议

通过深入开展提案办理工作,我们更加深切地了解了人民群众的心声,也更加坚定了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制度、加强沟通、提高质量,充分吸纳委员的建议,切实解决委员反映的问题,使办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同时,我们在办理工作中遇到一些困难,希望全国政协提案委能予以协调解决。

(一)关于委员提案内容。一是要资金、要项目、要政策等具体问题的提案数量仍然偏多。我们建议,请委员多提一些涉及行业性、全局性、政策性的提案。对一些地方的具体项目,也请从全国布局、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等多方面来论证,与相关方面专家沟通后再提出为好。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承办单位答复质量,也有利于委员所提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二是部分提案内容过于简单、不够明确、表述不规范。我们建议,请委员严格按照全国政协制定的《提案工作条例》,尽可能一事一议,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意见。同时建议全国政协提案办在接收审查时严格把关,确保提案质量。

(二)关于与委员沟通联系工作。这个问题我委已经提过多次,今年仍然突出。许多委员在提交提案时都注明"希望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加强与委员联系沟通",我委也严格按照规定和委员要求加强与委员的沟通联系,但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委员留的固定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不是错号、空号,就是关机或无人接听;有的委员因是领导干部,我们往往只能与其秘书联系,不能直接向委员汇报工作或了解委员意见,不但影响了沟通的效率,有的还因秘书或工作人员意见转达的不准确,造成委员理解的差异和不满意,给办理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建议全国政协提案办加强对委员的培训,请委员留下准确联系方式,切实重视沟通工作,不仅行使提出提案的权利,同时也很好地履行相关义务。

(三)关于会办意见的提供。按照全国政协提案办的办理要求,会办部门应主动及时提供会办意见。但是在今年办理过程中,一些会办部门未能按时提供会办意见的情况比较突出,我委虽然多次催办协调,但效果仍不理想,使得办理进度受到较大影响。希望全国政协提案办能够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强协调和督办,督促会办部门及时提供会办意见。

(四)关于办理工作时限。按时保质做好提案答复工作是承办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近年来,随着委员履职意识增强,提案数量每年都有较大增加,并且办理要求也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因此,在现有的办理时限内按时保质完成办理工作难度不断加大,特别是对于我委等承办数量巨大的部门而言,矛盾尤为突出。建议全国政协提案办能适当延长办理时限,以便承办部门能更充分地开展调研,深入进行研究,全面准确地答复委员,确保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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