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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交办会上的讲话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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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已于3月13日胜利闭幕了。今天,我们召开提案交办会,研究部署工作,落实具体任务,确保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好的成效。

2009年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如果说,2008年我们经受了大事、难事的严峻考验,办成了大事,化解了难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那么,2009年我们则经受了新世纪以来最为困难的经济形势的严峻考验,打了一场硬仗,打了一场胜仗,战胜了百年一遇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创造了世界经济发展的奇迹。面对异常困难的情况,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信心、迎难而上、顽强拼搏,统筹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在世界率先实现经济回升向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过去的一年里,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下,人民政协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作出了重要贡献。提案工作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全国政协、广大政协委员和提案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各提案承办单位在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优质高效地完成了提案办理任务。截至昨天,180个承办单位已办复提案5196件,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99.58%的提案已得到办理,许多提案反映的问题得到了及时妥善解决,一些重点提案的内容被纳入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我代表全国政协和贾庆林主席,向关心和支持人民政协提案工作的各有关方面,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是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一年,是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为“十二五”时期发展打好基础的重要一年。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做好提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广大政协委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大的参政议政热情,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目前,共收到提案5592件、立案5230件。这些提案凝结了广大政协委员的智慧和心血,承载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我们应该认真办理、郑重答复,真正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这里,我就做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的提案办理工作讲四点意见。

第一,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政治责任感。提案工作既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体现。近年来,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参政议政意识不断增强,提案涉及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提案质量不断提高,提案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更加显著。提案办理是提案工作的一个关键环节。抓好这个环节,有利于调动各党派团体和广大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凝聚好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共同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实现党和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我们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改进自身工作,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各有关方面要从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把握规律,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办理实效,更好地发挥政协提案在促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要把握关键,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科学化水平。提案办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环节多、方面多。只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才能提高办理水平、确保办理质量。要注重研究分析,准确把握提案者的意图,抓住提案关注的核心问题和重点内容,找出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要抓好具体办理,进一步健全办理制度,规范办理程序,搞好相互衔接,兼顾质量与效率,优质高效地办理好每件提案。要加强跟踪督办,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办理情况,掌握办理进度,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推进。特别是对各民主党派团体、各界别、各专门委员会的集体提案,以及事关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提案,要投入更多的精力、采取更有力的措施,重点予以办理。

第三,要密切协作,切实形成提案办理工作的强大合力。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强协调配合,整合各方资源,对增强提案办理工作实效至关重要。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和其他专门委员会要及时加强与各承办单位之间的联系,共同研究解决提案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主动加强与提案者的沟通,努力实现“办”、“提”双方的良性互动,使提案办理工作真正成为充分协商、集思广益的过程,成为发扬民主、增进团结的过程。提案主办单位与会办单位之间要搞好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提案涉及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各有关方面还要注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积极宣传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着力加大重点提案、典型提案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提案办理工作的影响力,积极营造共同关心和支持提案办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四,要加强领导,确保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提案办理工作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要切实担负起牵头职责,在全国政协办公厅和各专委会协助下,统筹做好提案办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和联络服务,推动提案办理工作顺利开展。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将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予以重视,纳入工作全局予以部署,明确时限标准予以完成。特别是要落实提案办理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切实做到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调集精兵强将,集中优势资源,大力推进提案办理;承办部门和工作人员直接负责,切实把提案办理作为应尽职责,与业务工作同等对待,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提案办理任务。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的提案办理任务,为推动人民政协事业新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王刚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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