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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简报中有关提案工作内容综述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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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委员们围绕罗富和副主席代表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会所作的《关于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认真讨论。讨论中,委员们对一年来政协提案工作普遍表示满意,对提案工作报告表示赞同。委员们认为,报告反映出一年来全国政协在提案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以及政协提案在协助党和国家完善政策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令人鼓舞。委员们对提案办理等各方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提案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委员们的有关观点和意见建议综述如下。

一、委员们对一年来提案工作的基本评价

委员们认为,广大全国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重大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积极通过提案建言献策,共提交提案5820件。提案凝聚着委员们智慧和心血,内容丰富,针对性强,体现了政协特色和时代特点。

委员们认为,全国政协对提案工作高度重视,一年来的提案工作非常有成效。从召开高规格的提案交办会、提案办理协商会,组织重点提案专题调研、编发重要提案摘报,到组织提案者走访承办单位协商提案办理工作、跟踪督办,都彰显着全国政协和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为做好提案工作所做的积极努力。实践证明,提案和提案工作对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党和政府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当前提案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委员们认为,虽然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全局性”还没有充分体现出来。提案中蕴含的巨大潜力和优势还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各有关方面参与提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还有待充分调动;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界别参与提案工作的广泛性、普遍性不足;提案工作的理论研究与机制建设不够深入,提案工作的全局性尚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

 

委员们认为,提案办理工作在有的党政部门尚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一定程度上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

委员们认为,重点提案筛选机制尚不够科学化、规范化。全国政协确定的重点提案受到党委、政府、政协领导同志和提案承办单位重视和关注,办理效果很好。但重点提案的筛选机制有待完善,除发挥提案委员会的主体作用外,还应充分听取各专门委员会、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各界别小组的意见建议。

委员们认为,平时提案、集体提案特别是专委会提案和界别小组提案需进一步加强。委员们反映,从提案工作报告可以看出来,大会期间提案多,闭会期间的平时提案很少;委员个人提案多,集体提案少,特别是专门委员会提案、界别小组提案更少;具有综合性、前瞻性的提案少。

三、进一步做好提案工作的建议

委员们提出,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迫切需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来挖掘潜力、形成合力。建议形成由提案委员会牵头,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共同参与遴选重点提案的工作机制。建议政协各部门加强合作,把专题调研、视察(考察)、社情民意信息、会议发言等反映出来的真知灼见及时转化为提案,交给承办单位办理,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

委员们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把提案办理工作与推动本部门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与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把工作做到实处,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件提案,让政协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委员们建议,应加大委员培训力度,在培训内容中增加提案知识介绍,引导提案者正确处理提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加强调研,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建议加强引导,坚持通过评选表彰优秀提案,对优秀提案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鼓励委员多提出高质量提案,激发委员参政议政热情。

 

委员们建议,要切实加大集体提案特别是专委会提案、界别小组提案以及平时提案的征集力度,发挥高质量提案的示范带动作用。平时提案可以随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是落实“协商在决策前”、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有效方式。建议进一步发挥界别在提案中的作用,应以专门委员会为依托,开展界别活动,形成界别提案。应积极探索形成界别提案的有效方式,如全体会议期间可专门安排时间对界别提案进行研究讨论。

委员们建议,要拓宽知情明政渠道,并使之逐步日常化、制度化。采取多种方式邀请党政相关部门向政协委员、各党派、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等方面通报部门工作重点和有待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

委员们建议,要加大提案督办促办力度,逐步建立提案督办机制。进一步加强提案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特别是对一些委员连续多年提出的提案,要强化跟踪督办工作,加强提、办双方的沟通协商,加大提案办理落实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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