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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形势下地方政协提案工作的思考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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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笔者结合近几年来在地方政协提案委工作的实践,就地方政协在“全局性”工作确立后整合自身力量做好新形势下提案工作浅谈几点认识。

一、确立提案工作的全局性地位,必须进一步增强政协领导挂帅出征的意识

俗话说“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提案工作千重要万重要,若没有“领导抓、抓领导”这一条,“全局性”工作还是一句口号。事实证明,凡将提案工作列入主席会议和常委会议议事日程、实行政协主席负总责的地方政协,提案工作就呈现出持续发展的工作格局。因此,在确立“提案工作是政协一项全局性工作”的今天,地方政协领导必须率先从全局性的高度来进一步认识提案工作,采取“一领、二导、三服务”的领导方式,既挂帅又出征,真正建立起与其相适应的领导工作新机制。

一“领”。做好政协这一全局性工作,在政协系统已不是提案委一家的事,而是一项政协各部门全程参与、齐抓共管的政治性任务。对此,地方政协领导必须遵循政协章程,带领全体委员和各参加单位,主动与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系和沟通,始终把提案工作纳入主席会议、常委会议议事日程,经常分析和研究提案工作,不断提高遵守章程、照程序办事的自觉性,以“领正道、把方向、勤领事”的尽责姿态,使提案工作在参政议政中与党委和政府“同频共振”、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与当地工作“同向推进”。

二“导”。地方政协各职领导既要围绕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适时带领本党派团体或本专业的政协委员到所熟悉的行业、引导到最基层去搞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吃透上下“两头”,向党政建真言、献良策;又要从涉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中,遴选出“抓得了、搞得好、办得到”的提案,领衔组织重点督办;坚持解放思想,增强参与意识,大胆借鉴并传导外地经验,不断创新提案工作的新局面。

三“服务”。为促进提案工作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地方政协领导应组织好全局性工作的服务保障工作,当好一名提案工作的“后勤部长”。一是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要主动加强与党委、政府的联系和沟通,密切与党政机关的协作及所辖区内上下之间的配合,形成“党委牵头、各方配合、承办单位具体落实、党政‘两办’全程监督”的提案工作格局。二是集智搭建工作调度的协作平台。既要成立由政协主席任组长,分管提案工作的副主席担任副组长的“民主评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又要分工一名副主席牵头,建立党委、政府督查室(科)与政协提案委联席会议制度。三是适时提供提案工作充足的“三力”保障。在人力上,配齐配强提案委及其办公室专职人员;在物力上,优先改善办公条件和现代化办公设施的配备;在财力上,实行专委会活动经费加专项资金给予保障,解提案工作者后顾之忧。

二、落实提案工作的全局性地位,必须发挥专委会全程参与提案工作的作用

政协各专委会要把提案工作与本专委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发挥“六作用”,在政协内部形成一种“联手调研、整体推进、密切协调、扎实有效”的提案工作新机制。

(一)为委员提出提案作“先导”。各专委会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及与委员联系密切的特点,以组织报告会、情况通报会和举办专题视察(调研)活动及寄发有关资料等形式,为委员了解情况当“向导”,提供信息资料和咨询服务;为委员提出提案当“指导”,依实情帮助拓展视野、把握全局,引导委员围绕“大事”建真言、献良策,提高提案质量。

(二)为集体提出提案唱“主角”。政协专委会提出集体提案是各专委会参与提案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此,各专委会应从善于选出“党委想的、政府干的、群众所思所求所盼的”影响大、意义深、需高层运作的问题,从不同侧面或不同角度去作进一步的调研和组织更深入的论证;另对“孤掌难鸣”而事关全局的委员提案,要及时引导提升为集体提案,以强化提案力度,提高提案层次。

(三)为政协提案预审把“首关”。随着形势的发展,政协提案的内容涉及面广且专业性、综合性越来越强,提案的数量越来越多,仅靠提案委对提案的审查,在时间、人员、精力上也越来越显得不足。对此,在提案正式提交到提案委审查立案前,由政协各专委会承担拟交提案的预审,无论从把握提案质量、抓提案办理、促提案落实等方面都显得特别需要和必需。其方法,即将全会召开前需提交的会议提案和全会结束后至征集下一次会议提案前需提交的平时提案,提案者(提案单位)按照政协提案的分类,对口寄送到政协各委员会;各专委会依照《政协提案的征集办法》规定,及时组织人员对拟提交提案进行预审,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提案在征求提案者意见后退回修改,对经预审达到要求的提案由专委会办公室转交提案委正式进入审查立案程序办理,同时提出重点(重要)提案的推荐意见。

(四)为重点提案督办当“参谋”。每年度,各专委会要根据“主席会议督办重点提案”的分工,充分发挥“参谋”和“助手”的作用,积极配合分管的副主席组织好1至2个督办专题(提案件),并做到:在督办活动前,主动了解承办单位对重点提案办理的情况,积极与提案者沟通联系,共商督办事宜;在督办活动中,以实地察看、协商座谈等方式,进一步了解“提”、“办”运作情况,商议落实事项,进一步深化提案办理工作;在督办活动后,适时跟踪问效,按时呈报督办情况的报告。

(五)为归口提案促办演“主角”。专委会依据各自对归口提案预审时掌握的情况,一要从中筛选出1至2个反映较为集中的案由作为本专委会年度调研(视察)的专题,并将专题所涉及到的提案建议意见列入调研(视察)活动的主要内容,促进提案的落实;二要采取电话咨询、上门走访、协商座谈等方式,对其他归口提案进行促办,使提案不因办理难度大等问题而落空,以此调动委员参加专委会组织活动的积极性。

(六)为评议提案办理工作做“考官”。作为“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政协各专委会,应全程参加每年度对评议对象“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测评和综合评议活动,并按照《评议细则》规定,面对面与受评单位开展“帮找差距、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建议”等内容的参评活动,帮助“补缺”,协助提案承办单位提高办理质量;对提案办理确实有困难的应协助领导小组(提案委)向主管部门反馈和向分管领导作报告,促进提案所涉及的问题更多地得到解决。

三、巩固提案工作的全局性地位,必须以提高提案质量夯实参政议政的根基

提案质量是整个提案工作的灵魂。地方政协务必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工作思路,以质量夯实基础,巩固提案工作的全局性地位。

(一)抓主体,充分发挥委员作用。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委员提案是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为此,地方政协一是要利用多种多样的学习培训方式,不断向委员传授提案工作知识,以增强撰写提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积极协助委员中的中共党员和政协常委撰写提案活动的开展,注重发挥他们在提高提案质量中的表率作用;三是要让提案者参与提案的预审工作,直接了解提案的接收情况,更深刻地感受提案质量的重要性,为进一步撰写并提交高质量的提案开宽思路。

(二)早部署,提前征集会议提案。提案的征集是提高提案质量的基础工作。为使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有备议政,会议提案的征集工作应立足于“早”。即在全会前4至5个月或当年度提案二次办理工作基本结束的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征集提案的选题,为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撰写提案提供可参考的资料;在全会前3个月,印发征集提案通知,引导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从早准备和开展调研、选准题目撰写好提案;在全会前2个月起,担任提案预审的政协各专委会开始接收下一次会议提案,并要求提案者尽可能在全会召开前提交会议提案。

(三)重调研,择优筛选精品提案。深入调研是成事之首、谋事之基,更是提出高质量提案的基础。政协各组织和全体委员必须下功夫深入到具体单位作调查,广泛听取各方面、各层面的意见和要求,深入实际掌握翔实的第一手资料;必须下功夫去解剖麻雀作细致的研究,建有据之言;有的调研活动,还应邀请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参与,集思广益,形成正确意见,献务实之策。同时,要通过各党派、团体、界别在预审前的质量把关和政协各专委会的预审推荐并经提案委的审查立案,把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的建言、反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且符合中央的大政方针、有关法律和政策、当地的实际和实施条件成熟的高质量提案列入“精品”提案,由提案委向政协主席会议推荐、呈报党政领导阅批,以提高提案办理的运行层次和办理的质量。

(陈远东系江西赣州市政协提案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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