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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政协提案工作的几点思考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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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经常性工作。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是沟通党政、联系各界、反映民意的重要渠道。提案在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新时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先后到山东、安徽、甘肃等省,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协提案工作进行调研,结合人民政协提案工作中经常讨论的几个热点问题进行了思考。

一、提案的时效性

绝大部分政协提案都是集中在全体会议期间提交的,全体会议闭幕后,根据社会经济情况变化及时提出具有针对性意见建议的提案少。2008年,全国政协共收到提案5056件,其中大会提案4772件,平时提案284件。在这284件平时提案中,很多是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及时通过提案建言献策,部分政协委员就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内需等问题,提出了“紧急提案”,使党和政府在国家重大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中,及时听到了人民政协的强音,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应该看到,有时候经济社会发生了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却没有政协委员及时通过提案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甚至还出现了“滞后性提案”,极少数提案提出的问题或许已经得到解决,或许国家法律、政策已经发生改变,提案所提意见已明显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

提高提案时效性,就必须积极引导和支持多提平时提案。平时提案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经常行使民主权利提供了极为便捷的条件。提案者可以随时就自己对经济社会的调查研究成果和周围群众所关心的问题,以提案方式反映出来。政协委员和专门委员会通过平时提案,可以及时反映各界群众对党政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反映不同界别、不同阶层群众的利益诉求。平时提案体现了政协履行职能的时效性和时代气息。平时提案可以依据不断变化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建言献策,发挥人民政协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是提高提案时效性的重要方式。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阶段性任务的新变化,调查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对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前沿性的问题,作出快速反应、提出富有鲜活生动特质的意见建议。要勤于思考,善抓热点;勤于调研,善抓本质。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的提案才能有见地,才能提出更多富有新意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要坚持了解真实情况,反映真实问题。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新形势新情况之后,所提出的针对相关问题的提案才能更切合实际,有关部门落实的效果往往也会较好,提案发挥出来的作用也更大。

二、提案工作的全局性

贾庆林主席明确指出,政协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具有全局意义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国政协领导对提案工作的这个定位,在各级政协引起很大的反响,对于有效协调各个方面的力量推动提案工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提案工作的全局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提案的提出者包括了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界别和全体政协委员,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提案的承办单位,包括了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人大与法院、检察院;提案的内容,包括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提案工作的服务涉及政协机关的各相关部门。我个人认为,坚持提案工作的全局性主要把握两个方面,一是人民政协的提案工作需要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政协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才能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提升提案工作水平。二是人民政协通过提案,从党和国家的大局出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等方方面面提出可行性、战略性的意见建议,经过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促进相关工作的进展。

提案工作的全局性,要求充分发挥党派团体提案的典型示范作用和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要加强与党派团体、政协界别的统筹协调,认真做好为党派团体和政协界别的各项服务工作。要扩宽委员知情明政渠道,通过举办形势报告会、情况通报会、发放学习资料等,为委员提出提案提供知情条件。大会前向国家有关部门征集工作重点难点,向委员发放提案选题参考目录,作为委员提案选题时的参考。

提案工作的全局性,要求在政协内部形成提案工作的整体合力。政协专委会是政协工作的基础,它们都是由各自领域的专业人士和资深领导所组成的,在提案工作中充分发挥各专委会的作用,是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水平的需要。提案是专门委员会拓展履行职能平台的重要抓手。2008年全国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共开展专题调研55次,组织常委、委员参加的视察(考察)团13个,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收到大会发言材料769件。应该看到,许多调研、视察(考察)报告等报送给党中央、国务院后,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推动了相关工作的开展。但也有部分报告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大会发言材料,凝聚着政协委员的心血和智慧,但只是在会议期间印发了全体参会人员,作用发挥得不尽如人意。如果能够将这些调研报告、视察(考察)报告、大会发言材料中的意见建议及时转化为高质量提案,交给党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办理,将会促进相关工作的进展。

提案工作的全局性,要求加强同党政部门以及提案承办单位的联系沟通。提案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党政部门的重视和支持。首先,要促进党政部门健全和完善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其次,要增强协商意识,在提案工作中主动协商、善于协商,在协商中推动问题的解决,促进提案的转化落实。第三,适时召开国家部委工作情况通报会。邀请有关国家部委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计划,拓宽政协委员知情明政渠道。

三、提案的数量与质量

贾庆林主席多次强调指出,“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提案质量的高低,决定着提案本身的价值,也反映了政协参政议政的水平。”现在大家普遍都很重视提案的质量。有些工作人员认为,现在每年的提案有五六千件之多,给政协机关和各提案承办单位的工作压力都很大,因此主张提出提案“少而精”的提议。我个人认为,提案的数量和质量二者是辩证统一、不可分割的。质量是提案的生命,逐年增长的数量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进步;数量是质量的基础,质量是数量的升华。政协汇聚了各界代表人士。提案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广开言路,反映各界各方面意见,集中各界智慧。如果没有一定的数量,就不能反映各方面的声音,当然就起不了这个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必要的数量是质量的基础。但是,如果提案的数量很大,而质量却一般,那就很难发挥围绕中心、建言献策,推动科学发展的历史使命了。因此,要正确看待提案的数量和质量,提案既要注重数量,更要注重质量。不能只看数量,忽视质量,也不能只讲质量不讲数量。委员提出提案是委员的神圣民主权利,是委员履行职能的主要途径。我们对委员提出提案的积极性要保护,不能打击,要积极引导和创造条件让委员提出高质量提案。我们不提“少而精”,要提“好而精”。

确保提案质量稳步提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提案服务工作。一是加强组织培训工作。请专家学者和优秀政协提案的撰写者介绍提案的选题及其撰写方法,使广大政协委员特别是新委员善于选题并掌握提案撰写方法。二是加强情况通报工作。利用政协各种形式的工作会议通报情况,让委员们及时知情明政,为撰写提案积累素材。三是改进视察调研工作。组织开展各类视察调研活动,使委员们充分体察民情、倾听民声、了解民意,为更好地建言献策奠定基础。四是加强沟通联系工作。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的沟通联系,广泛了解掌握各方面信息和情况。五是加强意见征集工作。定期向国家部委征集工作重点、难点,向广大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发放提案参考选题。六是加强提案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提案工作条例》的立案条件审查提案。把好立案关、文字关、分办关,以保证提案质量。

四、提案质量与办理质量

这是提案工作的两个基本要求,是影响提案作用发挥的两个关键所在。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统一于提案工作之中。从因果关系讲,提案质量是前提,是基础,是原因;办理质量是归宿,是结果。从提、办双方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来讲,提出提案处于参政议政位置,办理提案处于决断和实施的位置。可见办理提案的主体居于主导地位。毫无疑问,我们要重视并努力提高提案质量,但同时必须更加重视提案办理工作,下大力狠抓办理质量,把提案的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要正确看待提案办理的结果。提案提出和办理的过程,是发扬民主、促进团结的过程,是协调关系、沟通情况、化解矛盾、凝聚力量的过程,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种体现。所以,要积极引导委员客观看待办理结果,既要看到提案中的一些具体问题经过认真办理得以落实或取得阶段性成果,也要看到其中的一些建议尽管未被采纳,但承办单位作了实事求是的答复,或在办理过程中通过多种方式和提案者进行反复协商,逐步达成了某种程度的共识。实际上,这种沟通协商形式本身就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种体现。

推动提案办理质量的提高,关键在于抓住办前、办中、办后三个环节。一是抓住办前环节,协商到位。即提案交办后,承办者邀请提案者就提案的内容、办理方案进行协商,求同存异,梳理办理要点,找准切入点,优化办理方案。二是抓住办中环节,参与到位。即围绕确定的办理方案,承办者邀请提案者参与办理过程中的调研、视察、咨询等活动,这样既有利于提案者发现问题后及时调整修改提案内容,又有利于承办单位发现问题后商议修正办理方案。三是抓住办后环节,监督到位。即提案正式答复后,适时组织提案者进行民主评议或跟踪视察,推动提案成果的转化和落实。通过这些提、办联动,不仅能达到提案者和承办单位双方都满意的最佳效果,而且将使提案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这一重要方式在提办联动过程中得到完整体现。

(王国卿系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驻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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