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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三农”职务犯罪 切实保障“支农补贴” 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的提案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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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随着国家对“三农”建设投入资金的不断增加,侵害“三农”的职务犯罪也随之增多,特别是一些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家“支农补贴”的现象特别严重。今年以来,重庆市就查处职务犯罪案件321件587人,其中“涉农”案件156件279人。

“三农”职务犯罪有五个明显特点:一是从犯罪类型上看,贪污犯罪案件突出。三峡库区重庆某县查处的7件12人中,贪污案件6件11人,占91.5%,主要表现为一些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冒领手段侵吞种粮直补资金、退耕还林资金、生态移民专项资金等。二是从犯罪发生环节看,多发生在基层干部对相关项目数量的申报上。三是从犯罪主体上看,绝大部分属于村社干部。重庆西部某县检察机关查处的8件16人中,乡镇干部2人,村委会干部14人,占87.5%。四是从犯罪规模上看,窝案串案较多。国家对“三农”投入的各种资金在实施和发放过程中有严格的制度约束,并且多实行专户管理,因此基层人员要想单独作案难度很大,往往是村社干部合伙作案或村社干部与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勾结作案。重庆查处的156件279人中,窝串案占立案总数的83.3%。五是从犯罪后果看,作案时间长、范围广、社会影响大。如三峡库区重庆某县一个村的村支书、村会计,连续三年套出退耕还林资金和种粮直补资金共计10万余元。有些案件尽管数额不是特别大,但涉及的农户范围较广,造成的社会影响很坏。

“三农”职务犯罪有五方面主要原因:一是放松学习,思想教育不够是形成犯罪的主观原因;二是权力集中,监督薄弱,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三是制度不公开,信息不透明,为犯罪提供了条件;四是管理弹性大,给犯罪分子留下作案空间;五是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使犯罪分子恣意妄为。

 

提案建议:

 

1.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从思想建设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一是抓住配备大学生村官的机遇,选好用好农村干部,加大农村基层干部结构调整力度,从组织上保障基层干部素质的整体提高;二是各级党校、行政学校和农广校,特别是县一级干部培训学校,要把惠农政策、相关法律法规、涉农违法案例等内容,收编成书,作为专题培训班教材,帮助基层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和利益观,促其提高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增强捍卫国家法律尊严和维护保障农民权益的自觉性;三是各级各类涉农组织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加强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规章制度建设,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提倡与农民群众同甘苦共患难,严防吃农坑农行为发生。

2.整合涉农补贴项目,从案件源头上控制腐败行为的发生。现行涉农补贴项目,名目多、数量大且较为分散,难以有效管理,帮助扶持效率不高,为不法分子创造了作弊作案的平台和空间。应加强涉农补贴情况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教训,整合相关项目,提高补贴使用效率。

3.加大涉农补贴的宣传和公示力度,从程序监督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一是通过电视媒体、开群众大会、办展板等形式广泛持续宣传惠民工程政策法规,公开操作程序,使每个环节都在阳光下进行,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二是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等有效手段,强化农民在涉农补贴中的知情、参与、决策、监督等“四权”意识,规范公示内容、公示程序,有效防止相关人员利用职权虚报冒领。

4.建立健全涉农补贴监督管理等相关制度,从机制建设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一是把“教育、监督、惩处并重”有效运用到涉农补贴兑现过程中,使之制度化;二是建立听取纪检、监察、检察等监督部门的意见、建议的制度;三是严格监督检查惠民项目的数量申报、资金发放等关键环节,落实公示制度,杜绝暗箱操作;四是规范补偿标准,制定统一的操作流程和时限,保证直补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五是职能部门以发放回访调查表的形式,有效掌握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六是农委、财政等相关部门在必要时组成联合回访组,直接深入农户中回访调查,从农民的满意程度上了解此项工作是否真正落到了实处。

5.加大打击力度,从执法手段上从严控制和打击腐败行为的发生。一是加大打击力度,从重从快处罚,公开打击成果,减少不法分子“作案的多,查处的少”的侥幸心理;二是纪检、监察、检察机关与政府督查室、政府农委、财政等相关部门单位加强配合,加大查处力度,不断净化环境。

(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秘书处提案组综合组整理)

 

注:1.李钺锋委员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

2.提案拟交财政部会同监察部、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研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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