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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案办理协商会简报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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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8日下午,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在政协礼堂召开“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案办理协商会,邀请提案者和提案承办单位负责人沟通协商、交换意见,推动提案的办理落实。会议由提案委员会主任李铁林主持。全国政协副主席白立忱出席会议。全国政协副主席黄孟复出席会议并讲话。提案委员会副主任王占、王生铁、王显政、王瑞祥、毛林坤、刘峰岩、孙淦、步正发、王国卿(驻会),提案人代表民革中央副主席修福金、民盟中央副主席温思美、民建中央秘书长张皎、民进中央副主席蔡达峰、农工党中央副主席刘晓峰、致公党中央副主席王钦敏、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赖明、台盟中央副主席黄志贤、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庄聪生,部分承办单位负责人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科技部副部长杜占元、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兼总工程师朱宏任、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环保部副部长周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高宏峰、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李德水、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庄国荣、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蒋效愚,部分提案委员会委员、提案人、承办单位代表和新闻媒体记者等100余人参加会议。

 

 

 

 

 

 

 

李铁林主任首先介绍了提案中涉及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内容的主要意见和建议。民盟中央、致公党中央、九三学社中央、全国工商联的代表,刘长喜、陈光林、王永忠、徐晓兰、董胜波、孙太利、黄少良等委员分别发言。大家普遍认为,要把握我国率先走出国际金融危机的历史机遇,通过发展新技术、培育新产业,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切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争取抢占新一轮经济增长的战略高地。

归纳起来,提案及发言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大力发展生物产业、物联网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制定生物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出台促进生物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物联网标准化体系建设步伐,尽快掌握物联网产业的市场主动权;将刺激小排量汽车发展政策调整为刺激节能环保汽车发展政策,实施“低碳汽车”标志制度;发展投入产出比高、低碳高效的居民太阳能发电产业,以价格手段鼓励和引导居民安装太阳能发电设备;发展涵盖医疗卫生、营养保健、健身休闲、旅游、体育康复的健康产业。

2.尽快出台国家新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完善区域布局,建立产业配套体系;制定与《可再生能源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新能源开发和推广领域;在有条件的区域建设绿色清洁能源基地;对“十一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进行评估。

3.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要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增加系统工程化技术资金支持力度,为燃料电池产业化奠定基础;大力开发低碳生物质复合工程材料,逐步替代钢铁、水泥、粘土砖等高耗能、高二氧化碳排放的建筑材料;注重太阳能、风能、核能的核心技术研发;发挥航天技术的优势,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4.实施绿色发展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将中国特色低碳发展道路确定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深入研究低碳发展与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两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系;积极构建多样、安全、清洁、高效的能源供应和消费体系;将发展节能建筑纳入“十二五”规划,重点抓好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和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回收率等。

科技部副部长杜占元、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兼总工程师朱宏任、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环保部副部长周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高宏峰、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结合会议主题及提案内容,分别介绍了各部门已经和即将出台的政策措施及相关工作情况:

1.科技部为加大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调整了计划部署,加快了16个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步伐,取得阶段性成果;加大了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力度,掌握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启动实施了一批应用示范工程。下一步工作将突出自主创新;抓好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国家高新区的作用;加强人才培养和集聚;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

2.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能够成为国民支柱的新兴产业需要具备先导性、倍增性、辐射性和可持续性几个特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选择一方面需要瞄准国际前沿,抢占科技和产业制高点;另一方面要立足我国国情,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为此,工信部积极开展相关研究,组织实施重点产业技术改造和重大科技专项,推动重点产业基地建设和产业链配套建设。下一步,工信部将积极参与相关文件和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将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纳入“十二五”规划体系统筹研究部署;以重大工程为抓手加快重点领域技术创新和产业化进程。

3.财政部创新政策,初步构建起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加大投入,提供有力保障;完善税收制度,构建激励机制;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推进资源与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创造外部环境。财政进一步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一是加大资金投入;二是加快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三是启动实施首台(套)奖励制度,鼓励支持高端制造业和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四是扩大新兴产业创投计划试点范围;五是构造完善的财税政策体系。

4.环保部指出,环保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包括循环经济的支撑技术、环境污染防治技术、生态保护与恢复技术、环境监测仪器和技术等。环保部注意加强政策引导;完善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加强技术引导;加强产业发展宏观指导;促进技术交流与合作;实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推进政府绿色采购。今后将加强对环保产业的引导和培育;制定发展规划,建立环保产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机制;强化监督管理,规范产品市场;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调控作用,规划编制科学性增强,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得到加强,村镇规划工作进展较快;引导建立合理的住宅建设与消费模式,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型住宅,完善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力度;大力推动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推进新建建筑节能,狠抓既有建筑节能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应用。

6.交通运输部将积极开展交通运输低碳体系研究,充分借鉴国外经验,总结国内研究成果,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准确把握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现状,抓紧研究统计和典型抽样调查相结合的分析估测办法,提出不同阶段的检查目标和低碳发展路径;提出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的总体框架,明确目标、任务、路径及对策,实现技术性减碳、结构性减碳、制度性减碳、消费者减碳。

7.国家能源局在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方面,将重点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能;加快传统能源低碳化利用;加快构筑新兴能源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

8.国家发改委为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牵头成立了部际协调小组和文件起草组;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地相关行业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和专家的意见,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建议;加强重大课题研究,认真遴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理清发展思路;组织文件起草,按时上报国务院。下一步将推进一批既有利于培育市场、也有利于落实惠民政策的新技术、新产品应用重大工程;加快推进一批有利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的重大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工程;加大对关系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的投入,支持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创新平台;继续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增强区域创新能力;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产业基金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

与会承办单位均表示,政协提案质量很高,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认真研究办理,积极采纳有关建议,切实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黄孟复副主席在讲话中说,本次会议的政协提案集中反映了委员们对新兴战略性产业的高度重视,这非常切合当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主题。当前存在两方面主要问题:第一是政策不到位。市场经济是“逐利经济”,因此必须让企业有利可图,保证新能源企业、新技术企业能够赚到钱。目前我们的政策对此支持还很不够,比如新能源发电采取招标式,谁的上网电价最低谁就胜出,于是竞相压低电价,企业赚不到钱,同时电网企业对新能源发电上网积极性低,本应大力推动的风能发电等产业得不到发展。因此必须真正解决各种障碍,把经济结构调整摆到各个部门的议事日程上,不是每个部门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而是要从全局角度为国家整体利益考虑。国务院制定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的有关文件,要认真调研,特别要听取政协委员的真知灼见,并认真研究。第二是资金问题。目前的投入方式是各部门设立各种项目、各种工程,注重前期审查,因此出现“跑部进京”、“跑部进钱”现象。应该设立产业基金,实行普惠制,谁搞得好就支持谁,而不是谁讲得好就支持谁。产业基金应由财政、银行、民间资金共同来筹建,并且要加大投入,保证资金量。我国最先摆脱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影响大,应充分抓住这一战略机遇期,痛下决心集中力量办大事。中小企业有着强大的创新能力,新兴产业发展千万不要搞所有制歧视。产业发展重点应该在物联网、新能源、低碳技术等领域,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取得突破性进展。

李铁林主任在会议结束时强调,虽然提案办理协商会时间很短,但是成效显著,达到了交换意见、增进共识、推动提案办理的目的。希望各承办单位认真研究吸纳提案中的意见建议,共同努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将继续尽力为提案者与提案承办单位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使提案的提出和办理形成合力,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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