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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提案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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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中蕴含着许多真知灼见,为深入挖掘提案的价值,进一步完善重点提案选题机制,20103月中旬,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召开了重点提案选题协商会,邀请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共同协商确定重点提案题目,最终确定2010年拟报送《重要提案摘报》85期左右,对提案中的一些重要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参阅,我们拟将部分国务院领导作出重要批示的《重要提案摘报》分期刊录,供有关方面了解,以推动重点提案的办理落实。

    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致公党中央、九三学社中央、民建中央、民革中央及迟福林、丁耀民等委员,就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提出意见建议(提案号:1059014006300137005226322998

 

内容摘要:

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占国民总收入比重较低并仍在不断下降,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不同社会阶层之间收入分配差距逐渐扩大,这种“结构性收入分配不公”已经成为一个全社会普遍关心和关注的问题。如何加大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力度,调整我国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将是我国当前宏观调控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收入分配结构失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表现在:

一、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偏低。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资本所得偏多、劳动所得偏少,是目前我国收入分配结构不合理的最突出问题。在中低劳动力市场总体供大于求、企业负担较重的情况下,劳动者始终处于弱势。作为居民收入主要渠道的工资收入,在生产要素中的分配比例偏低,仅占企业运营成本1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的50%。工资增长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等制度形同虚设。因报酬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急剧增加,仅2008年就比上年增长了106.6%,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二、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不合理。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采用分类课征的方式,这种税制在公平性上存在缺陷,容易造成不同项目、不同纳税人之间的税负不公平。同时,税率计算繁琐,程序复杂,不利于征收与管理。

三、我国行业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1978年,我国最高收入行业职工平均收入是最低收入行业的1.38倍,2008年,这一比例提高到了14.61倍。垄断行业收入分配过分向个人倾斜,使职工收入更多地和行业性质密切联系,从而与劳动生产率的关系显得弱化,加大了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加剧了社会收入分配不公。这种现状不仅影响了企业的再生产,而且直接削弱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弱化了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

四、农民工工资整体上低于城镇职工工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229元,农民工工资性收入为22207元。农民工的工伤、医疗、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权益等还未保障到位。

五、公共支出比例仍然偏低。2008年我国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三项公共支出仅占财政支出的29.7%,与人均GDP3000美元、3000—6000美元国家相比,分别低13.0%和24.3%。行政支出比例偏高。据估算,2007年党政事业单位的工资、退休金、医疗费用、办公经费等总支出相当于同年财政支出的59.1%。

 

提案建议:

一、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执行和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和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并积极推动以民营企业为主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设,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激励用工单位形成正常工资增长机制。

二、加大对所得和财产的课税力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模式,对劳动所得、经营所得和财产所得实行综合课税,对资本所得和偶然所得实行分类课税,与综合课税相分离,以便于征管和调节。适时开征遗产税及社会保障税,将社会保障的收支纳入国家预算。

三、构建财产性收入的体制基础,缩小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尽快出台土地物权法配套法规,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并赋予农民产权主体的地位。规范和完善资本市场。推行“职工持股计划”,职工无偿或低价获得企业股票,参与分红。

四、合理控制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尤其是税收的增长速度。预算内财政收入增长速度以不超过上年GDP为宜。控制预算外收入规模,尤其是改革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管理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使财政支出更多地用于公共服务供给。

五、加大财政对公共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的投入,强化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再分配功能。在建立以社会救助、全民医疗保障和全民养老保险为主体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提案委员会办公室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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