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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提案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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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致公党中央、九三学社中央,就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产业提出意见建议(提案号:01600094

内容摘要: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迅速提高,我们的养老服务产业却长期处于需求大于供给的状况,发展水平仍然较低。在“调结构、促内需、保增长”的新形势下,不失时机地发展我国养老服务产业,已到刻不容缓的地步。

长期以来,受城市社会福利制度的影响,总认为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等相关养老服务产业是纯社会福利事业,应该由政府投资举办。这种偏见和误区导致了我们对这一产业的理解多局限于传统的生活照料和健康护理,忽视了打造完整产业链和形成产业集聚。

目前我国养老服务产业规划滞后,没有明确的产业发展定位。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落后于老龄化发展趋势,养老服务产品供给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另外,养老服务产业布局也不尽合理,有些地区过密,有些则过少,服务水平不高,性价比也不高,导致好的养老机构床位不足,而差的则没人去。

 

虽然国家在推动养老服务产业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社会资金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等方面有一定的鼓励和支持政策,但由于力度不够大,优惠政策尚不到位等因素,民间资本很少问津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产业还难以适应市场多样化的需求,亟待大力培育。

近年来在政府的推动下,不少地区已经初步形成了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但作为一个需要培育发展的产业,必须要解决产业发展模式的选择问题。我国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是纯粹由政府来投资,还是完全按照市场化操作,或是采取一种混合型的产业模式,有待于科学合理地选择并制定相应的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提案建议:

一、创新发展理念,推动产业升级。必须增强养老服务产业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意识,充分认识到养老模式并非单纯的说一种如何照顾老年人的方式,而是与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产业。应从现代服务业的角度去定位养老服务产业,突破过去“大而全”、“小而全”的模式,对养老服务产业进行市场化、产业化运作,借助社会力量、市场力量,通过政府主导,建立市场机制,合理配置社会养老资源,解决日益突出的发展滞后问题。

二、明确产业定位,加强政策引导。切实把养老服务产业作为我国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方面来推动,尽早制定养老服务产业总体发展规划以及相应的配套措施,形成养老服务产业规划体系。加大土地、税收等政策优惠力度,鼓励通过对闲置厂房,民用设施改建扩建方式兴办民间养老机构。加大财政补助和购买服务的力度,认真贯彻落实规费减免、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切实研究养老服务项目的规划布局,把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新建小区和新农村建设要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成熟社区通过改(扩)建和利用现有闲置资源等突进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三、培育市场主体,锻造后发优势。在强化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和办好示范性的办公养老机构的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产业。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支持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和个人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开发老年产品,把“民办公助”的政策落到实处。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医疗单位创办与医疗康复相结合的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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