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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纪委 关于承办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综合分析的报告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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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纪委 关于承办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综合分析的报告

  2010年,中央纪委承办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共24件,比去年增长33.3%。其中,主办12件,分办5件,会办7件。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这类提案有3件,占12.5%;二是坚决制止公款奢侈浪费,建设节约型政府,这类提案有10件,占41.7%;三是加强反腐败法规和制度建设,这类提案有9件,占37.5%。另外还有委员就反腐倡廉涉及的其他工作提出建议。

  一、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公务员队伍素质。李钺锋委员指出,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和公务员队伍素质近年来得到了进一步改进,但仍存在一些与形势发展和担负的职责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如精神萎靡不振、宗旨意识淡化、缺乏严格自律等。其原因主要有机关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机制不够完善,督促检查不力,管理考核疲软等。建议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整治活动,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体系、绩效考核体系和机关作风建设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检查督导,建立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作风建设对干部的约束、警醒和激励作用;针对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整改落实,促进机关干部作风的转变。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二)加强廉政教育,在全社会形成拒绝腐败的良好氛围。黄楚标委员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加大防贪腐教育力度,完善廉政教育体系,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可以借鉴香港的有关经验,加强监察部与香港廉政公署的合作,选取典型案例,拍摄电影、电视剧进行反贪防腐教育。

  (三)强化教育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李钺锋委员指出,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过年过节,收受他人赠送的款物等,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极容易导致“权力寻租”。建议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拓宽线索收集渠道。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把好权力运行的关口,从制度机制上规范、监督和制约权力。加强对领导干部节日期间活动的监督检查,对收受礼金、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要严厉惩处,对收受礼金数额较小、尚未构成违纪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醒,加强警示教育。

  二、坚决制止公款奢侈浪费,建设节约型政府

  (一)禁止政府机关公款消费烟草制品。姚乃礼等20名委员提出,公款消费烟草制品不仅推动了烟草市场的不良发展,增加了行政成本,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建议制定专门法规,禁止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任何名义公款购买烟草制品;在一切公务活动中,不得提供、摆放烟草制品;国家公职人员不得接受与公务活动相关的任何单位、个人的烟草制品馈赠,对违反规定者予以严肃处理。

  (二)坚决遏制公款吃喝。杨宝奎等23名委员以及黄建中委员提出,公款吃喝浪费了资源,挥霍国家财富,也败坏了风气,滋生了腐败。建议细化公务接待标准,明确违规处罚内容、程序并严格执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严格审查财政预算,彻底公开预算审计明细账;将公务接待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建立公务消费阳光监督,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公款吃喝行为。刘玉岭委员建议公务接待中实行多人总餐费限额制,禁止各单位报销烟酒类发票,并推行用餐费用公示制和实名制。冯小宁委员提出将政府官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消费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纳入到纪律检查的内容中,加大对以上人员消费濒危野生动物的惩戒力度。

  (三)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黄建中委员指出,公车相关费用支出已成为财政支出的一个沉重负担,公车私用等行为,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建议实行所有公务用车贴标上路制度、所有公务用车非工作日入库制度,加强对节假日和双休日公车私用情况的日常监督,严肃处理违规行为。杨慧琼委员建议建立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的制度,对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的单位,不仅要追究私驾领导的直接责任,同时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车队领导的责任。

  三、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

  (一)制定完善反腐倡廉有关法律。李利君委员建议,从修改完善现行《行政监察法》入手,构建我国基本的效能监察法律制度。王光远委员建议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估系统,加强依法行政监督立法,适时出台《行政监督条例》,将行政监督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唐铁汉委员建议将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适时研究制定《公务员伦理法》,并建立、完善和适时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朱建民委员建议在认真落实和抓紧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官员财产等重大事项申报法》。方工委员建议制定颁布《国家工作人员家庭财产申报法》;修改受贿罪的犯罪构成,取消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将贿赂犯罪的贿赂内容由“财物”扩展到一切“非财产性利益”;允许侦查职务犯罪采用特殊侦查手段,取消对职务犯罪的死刑量刑。

  (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李学春委员建议,建立一套科学完整,切实可行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考察评价标准体系,改进考察工作的方式方法,建立考察者的资格认定和考察行为规范制度。科学界定责任追究内容,制定责任追究的具体处罚办法。

  (三)建立健全问责制有关规定。民盟中央建议,建立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防范咨询机构,完善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和基层政府重大决策社会公示、听证等制度,健全政府重大决策过错问责机制。

  (四)完善公务员收入分配机制。民盟中央建议,公务员工资额度应依照劳动力市场价值和劳动力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将各种补贴和公务消费转入工资体系,工资以外不应再有其他分配方式。迟福林委员建议规范公务员的工资外收入,全面实施阳光工资制,取消实物分配,将实物分配货币化,消除“灰色收入”。

  四、其 他

  吴培娟委员提出,房价过快上涨将会影响社会安定。建议加快廉租屋、经济适用房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加强监督检查,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严厉打击官商勾结,惩处贪污腐败行为。曹义孙委员建议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加强纪检监察专业的学科建设和理论建设,建立规范的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教育配套制度,创设公开发行的反腐败研究理论刊物,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中央纪委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贺国强、何勇同志相继对做好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3月15日,贺国强同志批示:“全国‘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高度关注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请进行综合、梳理,落实到有关单位,认真研究,以改进工作。”4月20日,何勇同志在办公厅报送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意见上作出批示,要求高度重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工作,认真办理,认真答复。4月23日,中央纪委召开由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2010年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吴玉良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把委员提案办理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并对做好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在对提案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确定了一个重点提案,即杨慧琼委员提出的《关于制定领导干部驾驶公务用车具体措施的提案》(第001717号)。对重点提案的办理,要求承办室主要负责人特别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给委员一个负责任的答复。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提案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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