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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提案办理工作综述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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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3月30日全国政协提案交办会后,5230件提案全部交由170多家承办单位办理。按照提案办理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对委员提案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通过召开办理工作座谈会等形式,提出办理工作意见。为及时交流办理工作情况,推广办理经验,我们将部分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综述,供各承办单位参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

  中组部李源潮同志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要求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办好每一件提案,把办理提案的过程,作为深入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改进工作作风的过程,加强与委员的联系,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使组织工作更好地做到“三服务、两满意”。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听取全国政协委员审议和讨论《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要求抓紧梳理委员的意见建议,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及时办理并答复委员提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变单纯的文来文往。增加人来人往,使办理提案的过程成为加强与委员沟通和联络的过程,成为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过程,成为争取对检察工作理解和支持的过程。

  二、完善工作制度,切实保障提案办理工作顺利进行。

  卫生部建立健全了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实行部领导、司局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的分级负责制。办公厅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规范做好转办协调,加强综合分析,制订办理工作方案,加强业务培训,督促指导办理工作,提高复文质量,并向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及时报告办理进度。各承办司局综合处(办公室)确定办理工作联系人,负责做好本司局提案的确认、登记、疑难件协调、办理、核稿、送签等工作。各承办提案处室负责认真研究提案内容,沟通联系委员,起草答复件,提高复函公文质量;结合机关内网功能和办理工作特点,卫生部还完善了办理工作信息化平台,改进了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教育部办公厅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及时掌握工作进度,主动协调、督促、指导、检查各承办单位的办复工作;及时了解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的典型经验,认真加以总结并交流推广;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助承办单位研究解决;把提案办理工作同年终考核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提案办理奖惩机制,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

  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提案办理工作质量。

  中组部加强对提案的分析研究,把握提案者的初衷,增强答复意见的针对性,避免敷衍应付,甚至答非所问;要求答复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语气诚恳谦虚,文字通顺简明;对于以往内容相近的提案,避免照抄过去的复文,对同类提案,不能简单地套用同一答复意见,复文要按规定的统一格式行文。卫生部制订了提案办理工作方案,落实承办人员,严格承办程序,加强组织协调,相互支持配合,严把质量关口。卫生部还积极征求协办部门意见,确定调研专题,要求委员参加调研,认真完成调研报告和办理工作报告,并复函答复委员。承担重点提案协助办理、追踪办理和部内重点提案办理任务的司局也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办理工作,巩固和扩大办理成果。

  四、加强和改进与委员的联络工作。

  高检院创新了联络方式,加强与委员的经常性联系,使委员更及时全面地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高度重视信息化条件下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面临的挑战,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为检察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中组部、卫生部深入开展办理调研,通过走访、座谈、出差、调研等机会,加强与委员的当面交流沟通;或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对提案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条件具备、能够解决的马上解决;对由于客观原因一时难以解决的,实事求是地向委员说明情况、解释清楚,努力争取委员的理解;委员对办理或答复工作提出不同意见的,及时采取措施,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办公厅。

  五、严格时限要求,全面完成办理工作任务。

  按照要求,提案应于今年8月底前办理完毕,协办的提案于5月底前将办理意见函告主办单位。中组部、卫生部等要求承办部门统筹安排、集中力量、及早动手、抓紧办理,保证办理工作均衡有序进行,办公厅要加强督查、定期催办,确保按时完成办理任务。

  六、认真做好提案办理总结工作。

  中组部、卫生部等要求承办单位充分挖掘和利用提案价值,做好统计归纳、整理分析工作,为部领导决策和各局开展工作提供参考。重点总结办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举例说明办理的实际成效及承诺解决事项的进展情况,认真做好优秀提案的推荐工作,将办理工作情况报送全国政协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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