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驱动下载
搜 索
进入新版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人民政协全书

政协全国委员会秘书处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1-09-26    
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政协第一至五届全国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又称全国政协机关。在秘书长领导下,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任务是:处理政协全国委员会来往文电,负责会务工作,组织委员参观、视察,保管文书档案,联络地方政协等。1949年10月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后设立。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时期(1949———1954年),秘书处下设处长办公室、秘书科(1952年改为文书科)、行政科(1952年改为管理科)、人事科、财务科、组务科、联络科、资料室(1952年撤销)、地方科(1950年7月设立)、警卫科、研究室(由组务科和地方科组成,不久即撤销)和文化俱乐部。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时期(1954———1959年),1955年,秘书处分设五个办公室:第一办公室下设秘书科、文印科;第二办公室下设学委会办公室;第三办公室下设工作组办公室、联络科、地方科和会刊办公室;第四办公室下设总务科和财务科;第五办公室下设人事科、招待科、文娱办公室和党派警卫科。1956年以后,秘书处下设办公室、档案室(1958年成立)、文印科(1957年改为文书科)、人事科、服务科(1957年改为礼堂服务科)、总务科、财务科、文化俱乐部、学习委员会第一办公室、学习委员会第二办公室、地方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会刊编辑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组办公室和人民来信组。政协第三届全国委员会时期(1959———1964年),秘书处下设秘书科、总务科、人事科、服务科、礼堂管理科和文化俱乐部。政协第四届全国委员会(1965———1978年),秘书处下设办公室、文书科、总务科、财务科、人事科、联络科和礼堂管理科。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的秘书处,1981年以前设办公室、外事组、人事组、信访组和文书组;1980年12月30日,经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政协全国委员会机关由政协全国委员会秘书处改为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而秘书处则成为办公厅一个工作部门。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