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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199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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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各位副主席,各位政协常委,同志们:
    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专题研究我国的环境与发展问题,说明政协对我国环境问题的关心和重视,也是对政府工作的支持。这对于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共同落实党中央确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更好地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这里,我向大家作我国环境与发展问题的报告,请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当前我国的环境状况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的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把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使人口增长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相适应,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这是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党和政府对此十分重视。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来,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各项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与此同时,我们重视和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把计划生育、保护环境和资源确立为基本国策,做了大量的工作。
    在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国家先后颁布实施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水土保持法》、《土地管理法》等一大批关于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中国21世纪议程》等重要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和行动计划。国家实施“三北”防护林、长江中上游防护林、沿海防护林等一系列林业生态工程,开展黄河、长江等七大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大荒漠化治理力度,加强对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推广节水灌溉技术,积极治理草原的退化、碱化、沙化,大力开展生态农业建设,使生态环境保护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在防治工业污染和保护城市环境方面,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设备更新改造,努力推行清洁生产,关闭、淘汰和治理了一批耗能高、污染重、破坏资源的企业和项目,重点流域、重点地区的污染治理取得明显进展,一些城市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所有这些,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在充分肯定我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明显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国的环境形势仍然相当严峻。
    第一,环境污染蔓延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一是大气污染问题十分突出。我国是世界上生产、消费氟氯化碳等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排放二氧化硫最多的国家。目前,以煤烟为主的空气污染还在蔓延,总悬浮颗粒物普遍超标,部分地区二氧化硫污染严重。随着机动车辆的增加,大城市氮氧化物污染突出。1998年对322个城市的环境监测表明,72%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处于3类和超3类标准状态,80%的城市居民生活在大气质量较差的环境中。全球空气污染严重的50个城市中,我国有31个,其中污染最严重的10大城市我国占8个。酸雨覆盖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30%以上。二是水体污染情况相当严重。全国主要江河湖库和近海海域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总体上呈加剧趋势。七大水系和太湖、巢湖、滇池中不适合作饮用水源的河段已超过60%。由于地表水普遍受到污染,造成地下水污染严重,污染面已达50%。海洋近岸水域遭到大范围污染,江河入海口和城市附近海域3类和劣3类水质占59·7%,东海和渤海都是污染严重的区域。水体污染加剧了我国水资源短缺的矛盾,对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造成直接危害。三是城市垃圾污染日益突出。1998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4亿吨以上;垃圾粪便处理率只有49%,其中无害化处理率只有10%左右。塑料包装物和塑料薄膜所造成的“白色污染”问题相当严重。大量未经处理的垃圾堆积在城市周围,不仅占用大片土地,而且造成水体、空气、土壤污染和疾病传播,严重危害城乡环境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此外,城市噪音污染也很严重,我国有23的城市居民生活在超标噪音环境中,交通噪音仍有扩大之势。
    第二,从总体上看,生态环境破坏的程度还在加剧。水土流失日趋严重。全国很多地区水土流失面积呈扩大趋势,其中长江、黄河上中游地区尤为严重。由于泥沙淤积和围垦,洞庭湖湖面已由解放初的4350平方公里减少到2690平方公里,减少38%;鄱阳湖湖面由5100平方公里减少到2900平方公里,减少43%。水土流失造成土地退化,耕地减少,江河湖泊泥沙淤积,洪涝灾害频繁发生。土地荒漠化速度加快。由于水土流失加剧,全国土地沙化面积已达262万平方公里,并且每年还以2460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展,相当于每年损失一个中等县的土地面积。全国有100多个贫困县集中在荒漠化地区,受到影响的人口达4亿人,占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一。荒漠化直接威胁到部分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存条件。森林、草原资源过度消耗。大面积的森林被砍伐,天然植被遭到破坏,其防风固沙、蓄水保土、涵养水源、净化空气等生态功能大大降低。毁林开垦、陡坡种植破坏了生态平衡,加重了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草原过度放牧和开垦,草地退化、碱化、沙化面积逐年增加。目前全国“三化”草地已达1·3亿公顷,占草地总面积的13,而且每年仍以200万公顷的速度递增。生物多样性锐减。由于野生动物栖息地环境恶化,加上对野生动物的恣意猎杀,过度采集珍贵植物,使生物物种资源受到威胁。我国已有15%到20%的动植物种类受到威胁,高于世界10%到15%的平均水平。生态环境的恶化,严重地影响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资源衰竭与浪费问题相当突出。耕地逐年减少。1986—1996年,我国耕地每年净减少近750万亩。一些地方盲目批地、乱占耕地,造成不少良田损毁。同时,土地资源浪费的情况相当严重。城市建设用地有5%闲置,40%属于低效率利用。水资源供求矛盾不断加剧。农业干旱缺水越来越严重,70年代全国农田年均受旱面积1·7亿亩,90年代增加到近4亿亩,1997年受旱面积达到5亿亩。近些年黄河断流次数增多,断流河段和断流时间延长。1997年黄河断流时间达226天,断流河段长达700多公里,给中下游地区近百座城市、约1亿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造成很大影响。一方面干旱缺水,另一方面农田灌溉大水漫灌,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也大量浪费。全国664个城市中有400多个城市缺水,平均每年因缺水影响工业产值2000多亿元。乱采滥挖现象严重,破坏大量矿产资源。目前我国矿山资源总回收率仅为30%左右,比世界平均水平低20个百分点。不少重要矿产资源枯竭和短缺的问题,已经向我们敲响了警钟。
    我国当前环境存在的问题,是长期积累下来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条件的因素,也有人为的主观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条:一是历史欠账沉重。在旧中国漫长的岁月中,由于战乱频繁、天灾人祸、气候变异等原因,致使一些本来林木茂密、水草丰盛的地方生态遭到毁灭性的破坏,也造成严重的贫困问题。二是人口过快增长对资源、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全国人口由建国初期的5·4亿人增加到去年底12·48亿人,净增7亿多人。在生产力水平比较低的情况下,人口过快增长势必会造成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消耗,加剧环境污染。同时,我国是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进行经济建设的,在当时国力薄弱的情况下,没有多少力量同时解决环境出现的问题。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加快,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三是认识上的偏差和经济建设指导工作上的失误。建国以后的一段时期里,在经济建设中,忽视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片面地理解“地大物博”、“人多好办事”,片面地强调经济增长,不注意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这方面的历史教训是很深刻的。四是长期实行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由于经济体制和其他方面的原因,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主要靠增加投入,铺新摊子,上新项目,搞了不少“大而全”、“小而全”、低水平的重复建设;技术进步缓慢,生产工艺设备落后,管理水平低,造成能源、原材料消耗大,经济效益差,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严重。五是环保管理和监督工作薄弱。环境保护体系不够健全,还不能有效地运用教育的、行政的和法律的手段保护环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还比较普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公众的环保意识还不够强。我们要全面地、客观地分析当前我国环境严峻形势产生的根源,有针对性的采取得力措施,积极解决生态环境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主要原则和方针
    资源和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繁衍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物质基础。根据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总结国内外经济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我们党和政府强调,要使经济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协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是硬道理。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要靠自己的发展。只有经济发展了,综合国力才能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才能提高,社会各项事业才能不断进步,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也才能有可靠的物质技术基础。我们的各项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偏离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要抓住机遇,加快经济发展。同时,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控制人口增长,保护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这样才能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因此,不能把保护资源和环境与发展经济割裂开来,更不能对立起来。我们必须把握发展经济同保护资源和环境的内在规律,从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考虑,十分注意处理好经济建设同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客观要求,是唯一正确的战略选择。我国环境和经济发展现状及其趋势,要求我们从现在起必须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我国即将胜利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开始向下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我们面临着进一步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增强综合国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历史任务。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经济仍会保持较快增长速度。随着人口的继续增加和经济发展,对资源总量的需求会更多,人均资源不足的矛盾将更加突出,对资源开发的强度和环境保护的压力也会越来越大。只有实行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同时,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切实保护好环境和资源,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才能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随着全国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进而过上更加宽裕的生活,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将提出更高的要求,改善生活环境和条件则是一个重要方面。这也需要更加重视城乡环境的保护和污染治理。加强环境建设,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还是履行我国承担的国际义务,维护和树立我国良好国际形象的需要。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环境问题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发展权益的前提下,近几年我国先后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巴塞尔公约》、《荒漠化公约》、《湿地公约》等几十个有关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国际公约。我国为保护环境采取的措施和行动符合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是为人类社会共同繁荣做出的积极贡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并作出了明确的战略部署,制定了跨世纪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奋斗目标。这就是:到2000年,力争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部分城市和地区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到2010年,基本改变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城乡环境质量有比较明显的改善,建成一批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城市和地区。具体目标是:到200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使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规定的指标内;全国工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直辖市、省会城市等重点城市的大气、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到2010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万平方公里,治理荒漠化土地面积2200万公顷,新增森林面积390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19%,治理“三化”草地3300万公顷,改善野生动物栖息环境,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达到8%。
    为了实现上述奋斗目标,我们要坚持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部署,立足国情,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借鉴国外环境保护的成功经验,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采取综合措施,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力度,努力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道路。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必须贯彻执行以下指导原则和方针。
    第一,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相统一。在加快经济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加强生态建设,使它们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减缓人口增长过快对资源、环境的压力。要实行正确的经济建设方针,合理确定经济发展速度和建设规模,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相协调,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第二,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要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防止产生新的环境污染和破坏。所有建设项目都要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对建设项目要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防治污染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特别要从源头上加强工业污染的控制和治理。既要抓紧解决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尽快遏制生态恶化的趋势,又要从根本上治理生态环境问题,实现生态平衡和良性循环。要根据环境问题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生物措施、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各种防治措施科学配置,发挥综合防治效应。
    第三,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等各个领域,都必须十分注意节约资源,千方百计地减少资源的占用与消耗。同时,要建立符合我国国情、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生产活动和消费活动都要充分考虑保护资源和环境。要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总量不再减少。要把对国土资源的严格保护和管理与科学、合理、有效的开发利用结合起来,努力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并防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第四,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环境保护和治理。围绕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和创新,大力推广节能降耗技术,推行清洁生产,逐步从末端治理为主转到生产全过程控制。积极发展环保产业,研究和开发治理环境污染和防治生态破坏的先进适用技术。加大环境保护科技投入,不断提高环境保护的科技含量。
    第五,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有步骤地进行环境治理和建设。解决我国环境问题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坚持不懈地努力。在认真作好全面规划的基础上,抓住环境的突出问题,加大治理和建设的力度。优先抓好对全国有广泛影响的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有所突破。环境治理要根据需要和可能,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求实效。
    第六,坚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责任制。对环境资源实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健全对各类环境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治理紧密结合的机制,把权益与责任很好地统一起来。完善对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各级地方、各个城市的政府要对辖区内的环境质量和生态建设负责,层层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
    第七,坚持运用政府调控与市场相结合的机制保护环境。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发挥政府对保护资源和环境的重要作用。控制人口增长、保护资源、治理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要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并加强政策引导和调控,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要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价格体系,逐步建立资源更新的经济补偿机制。
    第八,坚持依法保护环境。健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环保立法工作,继续完善各项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强化对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的监管。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的职能作用,依法行政。同时,在全社会加强环保宣传和教育,增强全民环保意识,积极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第九,坚持开展环境与发展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在对外经济往来中注意努力保护我国环境和资源。坚持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要争取更多地吸收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我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地利用国外资源。这是缓解我国资源短缺矛盾、减轻我国环境压力的重要途径。
    三、近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主要工作与措施
    保护和治理环境,加强生态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又紧迫的任务,需要把持久的奋斗和阶段性攻坚结合起来,把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结合起来。按照党的十五大部署,本届政府决定在以往大量工作的基础上,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的工作力度,把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到实处。
    (一)统筹规划,把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我国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是一个宏伟的系统工程,需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分阶段达到奋斗目标。1996年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作为一个重要方面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国家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明确了我国近期和跨世纪发展过程中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具体要求和阶段性目标。目前,各部门、各地区都在围绕落实国家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抓紧进行工作。总的看来,经过全国上下的共同努力,“九五”计划确定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任务是可以完成的。
    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国务院组织有关部门经过大量调查研究和论证,制订了《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今年初已发布实施。这一规划全面分析了我国生态环境的状况,明确了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提出了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的奋斗目标,规划了全国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布局,明确了优先实施的重点地区、重点工程和政策措施。这是对我国生态建设有着长远指导作用的规划,对于促进我国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作用。这个规划的内容和要求,将纳入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我们要组织和动员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全面贯彻执行。按照这一规划的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编制《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在今后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和《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部署,更好地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实现既定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目标。
    (二)增加投入,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力度
    实现我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必须不断增加投入。历史经验证明,治理环境污染、保护资源和生态的钱早晚要花,晚花不如早花。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治理的代价更大。去年以来,为了克服亚洲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发展造成的困难,中央确定实施扩大内需和积极的财政政策,国家财政增发1000亿元国债,银行配套增加1000亿元贷款,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国家把环境保护、农林水利设施建设作为投资的重点。1998年大幅度增加了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投入。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为721·8亿元,比上年增长43·7%,其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56亿元,增长77·7%。仅用增发国债安排的资金就达134·4亿元,建设城市垃圾处理项目48个,污水处理项目249个。此外,还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国外政府贷款资金,建设了一批治理环境污染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项目。
    根据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今年国家要继续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加强对重点城市、区域、流域、海域的污染治理。到目前为止,除了年度计划安排的各项资金外,国家在今年预算已安排的250亿元国债中,仅生态环境建设一项就安排投资58亿元。其中,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22亿元,植树造林6亿元,坡地改修梯田补助10亿元,生态环境治理以工代赈10亿元,生态综合治理10亿元。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下半年将进一步采取扩大内需、增加投资的措施,还要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这样做,不仅有利于拉动当前经济增长,而且对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也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投入的不断增加,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要坚持国家、地方、集体、个人一起上,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建设资金。国家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污染治理的重点工程项目要纳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地方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地方性的项目由地方负责投入。小型项目主要依靠广大群众劳务投入并广泛吸收社会各方面投资。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要把防治污染和生态环境建设的资金纳入预算,保证落实。对有偿还能力的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和污染治理项目,银行要给予贷款支持。鼓励企业自筹资金,用于技术改造,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要通过多种融资形式,支持一批产品有市场、企业管理水平较高、经济效益较好的环保企业加快发展。积极争取利用境外资金,国外的长期低息贷款和赠款要优先考虑安排中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和防治环境污染的项目。
    这几年,一些地区通过拍卖、承包、租赁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农民治理“四荒”,积极进行小流域治理,国家给予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也给一点补贴,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效果很好,加快了水土流失治理的步伐。要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推广这种做法。
    从长期看,为了保障污染治理的资金有稳定的来源,需要对排污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对收费方式进行改革。现在对排污的收费标准太低,既不利于引导企业治理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也影响了污染治理项目的建设和建成后的正常运转。
    (三)突出重点,着力改善重点流域、区域、城市、海域的环境质量
    国务院于1996年8月在《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一控双达标”的要求,即:“到2000年,全国所有工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要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使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直辖市及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的环境空气、地面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分区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淮河、太湖要实现水体变清;海河、辽河、滇池、巢湖的地面水水质应有明显改善”。近几年来,各地方、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是,总体发展还不平衡,任务还十分艰巨。现在离实现“一控双达标”的要求还有一年半时间,必须加大工作力度,逐个地区、逐个城市、逐个企业地狠抓落实。为此,一是各级政府要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务必按期完成任务。二是结合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压缩过剩生产能力,坚决淘汰那些技术落后、浪费资源、产品质量低劣和污染严重的企业。三是加大对超标污染企业的治理力度,对逾期不达标的企业责令停产治理。
    实现跨世纪环境保护目标,必须抓紧实施污染治理重点工程。要继续下大力气抓好“三河”(淮河、海河、辽河)、“三湖”(太湖、巢湖、滇池)、“两区”(二氧化硫控制区、酸雨控制区)、一市(北京市)和一海(渤海)的污染防治工作。
    淮河、太湖和滇池流域第一阶段治理任务已经基本完成。1998年,淮河流域污染企业平均达标率为93%,污染排放明显减少,部分河流水质开始好转。太湖流域,到去年底,1035家重点排污单位中有863家达标,占总数的83%;流域内716家“十五小”污染企业已全部关掉,太湖湖水和主要出入湖的河流水质有所好转。滇池流域,到今年4月底,重点污染源的142家企业完成了治理任务,污染排放量减少了31%;完成了湖底和河道的淤泥清挖,滇池水质正在逐步改善。
    现在,淮河、太湖和滇池的治理已经进入第二阶段。今年工作的重点是:加快淮河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巩固关停“十五小”企业和“达标排放”成果;确保太湖西部的五里湖、梅梁湖达到国家水质标准。与此同时,其他重点治理河湖的工作正在加紧进行。巢湖流域的污染治理计划正在落实,年底之前要全部关闭109个重点污染源。今年3月,国务院批复了《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明确了防治污染的目标和工作任务,到今年底工业污水达标排放率要达到50%以上。辽河流域的治理工作进展迟缓,700家工业污染源中已经达标的只占15%,需要加大工作力度,今年污水达标排放率要再提高10个百分点。继续实施《渤海碧海行动计划》,结合海河、辽河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控制陆源污染物的排放。同时,加大对海上采油、船舶和近海养殖污染的防治力度。
    中央非常重视北京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去年以来,国务院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治理污染措施,协调解决了有关资金补助、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和天然气价格问题。今年3月,朱镕基总理主持国务院第34次总理办公会,原则批准实施《北京市环境污染防治对策纲要》。《纲要》确定的目标是:“1999年10月1日前,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以良好的环境迎接新中国成立50周年。到2000年底,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非采暖期的空气质量、城市中心区地面水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到2002年,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在资金安排上,到2000年,环境保护总投资为460亿元,目前已投入100多亿元。从去年11月开始,北京市政府采取了包括控制煤烟污染和汽车尾气、减少降尘等46项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后还要继续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包括严格实行汽车排气新标准,坚决报废超年限使用车辆;推广使用低硫低灰优质煤和天然气等清洁燃料;抓紧进行裸露地面的绿化和铺装工作,降低二次扬尘。国务院要求各有关部门支持北京市治理大气污染的工作。只要坚持不懈地努力,北京的环境质量将大为改善,一定能重现碧水蓝天。
    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两个控制区涉及27个省区市,总面积约109万平方公里,污染治理的难度很大。解决了“两控区”问题,我国的大气质量将大大改观。按照今年1月国务院批准的治理方案,各地区和有关部门都已行动起来,有175个城市已经开展了综合防治方案的编制工作。全国已更新报废老旧汽车109万辆,有20座城市已禁用含铅汽油。广东、贵州、重庆三省市和青岛、长沙等8市的二氧化硫和酸雨综合防治试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电力工业“以大代小”改造,1998年总投资约606亿元,可以节约标准煤1500万吨,减少排放烟尘150万吨、二氧化硫30万吨。下一步的主要措施是:关停一批煤矿和增加煤炭洗选加工,减少高硫煤商品量;加快电厂技术改造,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扩大“两控区”内征收二氧化硫排污费试点范围,适当提高收费标准,逐步使排污收费标准高于治理成本,促使排污企业主动治理。
    解决大气污染问题,从根本上说要靠调整和改善能源结构。要逐步减少煤炭在一次能源中的比例,积极发展水能、核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以及海洋能、地热能等多种清洁能源。当前,在城市中要积极发展天然气,农村要因地制宜推广沼气。同时,还要鼓励发展以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动力的交通工具,加快建设城市地铁、轻轨等快速轨道交通,减少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的排放。
    在城市发展中,要把解决生产和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放在重要位置,纳入市政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计划。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快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同时,要通过宣传教育和收费措施,引导居民支持垃圾分类收集,减少垃圾污染,开展废物回收利用。去年,国务院对解决重点地区的白色污染问题作了部署,各有关地方和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今年10月1日之前,要基本消除全国铁路沿线、长江沿岸和太湖流域“两线一面白色污染”。
    (四)标本兼治,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按照《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要求,继续抓好目前正在实施的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三北”防护林体系等各类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广泛发动群众持久地开展植树种草、坡改梯等基本农田建设,推广节水灌溉,治理水土流失,防治荒漠化,建设生态农业。国家已经确定,今后5年到2010年,要把生态环境最为脆弱,对改善全国生态环境最具影响,对实现近期奋斗目标最为重要的黄河、长江上中游地区、风沙区和草原区作为全国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集中力量予以支持,力争在短时期内有所突破。
    去年在战胜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洪水后,党中央、国务院对灾后重建、整治江湖、兴修水利作了全面部署,决定采取一系列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防治水患。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第一,实行封山植树,退耕还林。全面停止长江、黄河上中游的天然林采伐,森工企业转向营林管护。现在全国《重点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编制完成。总体实施范围涉及18个省区市。整个工程计划分两期实施,2010年完成。从去年9月起,云南、四川、重庆、贵州、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海南等12个省区市重点国有林区的天然林保护工程已经先后启动。到1998年底,天然林保护工程完成中央债券投资7·6亿元,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到位10·1亿元。建设生态公益林302万公顷,森林抚育26万公顷。同时,要因地制宜选择速生树种,积极发展速生丰产林基地,满足国内木材需要。第二,大力实施营造林工程。重点治理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的地区。在生态脆弱的地区,要采取以封山育林为主,结合人工造林、飞播造林、人工补植等方式,建设水土保持林。第三,扩大和恢复草地植被,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已确定10个重点治理区,加快建设和改良草场。要实行以草定牧,扭转草场超载过牧的状况。要提高飞播造林种草能力。通过增加植被,逐步使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的土地得到治理,有效控制输入江河的泥沙量。第四,加大退耕还林和“坡改梯”力度。国务院重申,要立即坚决制止毁林开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施25度以上坡地的退耕还林;加快25度以下坡地“坡改梯”。在退耕还林过程中,要注意解决好退耕农民的口粮、烧柴问题。在“坡改梯”过程中,要应用农业科学技术,发展旱作农业,努力提高生产水平,以弥补耕地减少的损失。第五,有计划地种植速生薪炭林,大力推广节柴灶、沼气、秸秆气化等。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烧煤炭,采取多种方式减少薪柴消耗,使土地植被得到保护。
    抓紧进行荒漠化治理。这是东北西部、华北北部、西北大部以及南方部分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攻方向。在沙漠边缘地区采取综合措施,增加林草植被,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控制荒漠化扩大趋势。近期主要是以“三北”封沙线为主干,以大中城市、厂矿、工程项目周围为重点,因地制宜兴修水利设施。推广旱作节水技术。禁止毁林毁草开荒,实行围栏、封育和轮牧。保护好现有林草植被。同时,要采取植物固沙、沙障固沙、引水拉沙造田,建立农田保护网、草地防护林网。改良风沙农田,改造沙漠滩地,减轻风沙危害。
    积极发展生态农业。这是把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结合起来的有效途径。要通过改造坡耕地,推广陇沟栽培技术,大力开展坡耕地综合治理,加强基本农田设施建设,综合应用农艺措施,建设高产稳产农田。在农村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农膜回收和生物防治病虫害。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实行秸秆还田,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
    保护海洋环境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继续实行休渔期制度,强化执法监督,保护海洋渔业资源,恢复海洋生态平衡。完善和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有效保护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物种。
    (五)严格管理,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和水资源
    加强土地资源保护。新的《土地管理法》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体现了中央关于土地管理要严而又严的总要求,我们一定要严格执行。切实加强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的工作力度。要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需要占用耕地的,也要占一亩补一亩,而且要确保质量。加大土地整理力度,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同时适度开发耕地,切实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责任制度,各地都要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再减少。加强耕地保护的预测预警,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遏制耕地减少势头。进一步完善合理的土地供应机制,健全土地税费和地价管理体系,探索建立政府收购、储备制度和国有土地资产的运营监管体制,促进建设用地由外延粗放型向内涵集约型转变。小城镇建设要搞好规划,十分注意节约土地、保护环境。
    严格保护水资源。重点是保护好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饮用水源。各地区都要依法划定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并严格管理。制定水资源保护长远规划,合理调整饮用水源的布局,搞好水源地区的水土保持,搬迁、关停水源保护区的污染企业,堵塞水源上游的排污口。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所有城市都应把污水处理厂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抓紧建设,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全国城市污水基本得到治理。城市要严格限制过量开采地下水,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同时,必须把节约用水摆到重要的位置。要大量推广节水器具和设备,鼓励冷却水、工艺用水循环利用和再生利用,节约生产和生活用水量。控制化肥、农药对水体的污染。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在农村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推广喷灌、滴灌、集雨截流等技术,减少漫灌,大力提高农业用水的利用率。要适时合理调整水价,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
    (六)调整结构,积极防治工业污染
    工业污染物排放是我国环境的主要污染源。防治工业污染是当前和今后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任务。
    一是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和企业结构。坚决对能耗高、效益差、污染重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对积压滞销、污染环境的产品实行限产和转产,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和设备。1997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了第一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淘汰工艺与设备名录。去年国务院第22次总理办公会议决定,到1999年底,关闭各类非法和不合理小煤矿2·58万处。压减煤炭产量2·5亿吨。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闭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矿有关问题的通知》,到今年4月底,全国共取缔和关闭小煤矿2万多处。今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先后下发了一系列通知,要求各地采取切实措施,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小玻璃厂、小水泥厂,关停小火电机组,现在各地方和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布置和实施。截止3月底,全国已关停小玻璃厂60多家,关停小水泥厂500多家,关停小高炉123座。经国务院批准,今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了《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产品的目录》,涉及煤炭、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等10个行业。对拒不执行淘汰目录要求的企业,将给予取消生产许可证、停止银行贷款、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是大力加快技术进步,提高工业的技术装备水平。这既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又能防治工业污染,产生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要加大节能技术开发和创新的力度。在国家重点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中,安排一批重大节能示范项目,减少污染排放。通过技术改造,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使“三废”最大限度地无害化、资源化。这项工作潜力很大。
    三是组织清洁生产,引导企业积极防治工业污染。这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措施,也是工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之路。现在,我国已经开展清洁生产示范试点工作,选择了5个试点行业、10个试点城市,重点安排了一批示范项目,把推行清洁生产与结构调整、企业技术进步、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加强企业管理结合起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全面推广积累了经验。现在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指南。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这既能为污染防治提供技术和装备支持,又能有效地拉动需求和经济增长。要加强环保产业发展的宏观调控和指导,抓紧制定环保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制订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和产品目录及配套政策。要加大环保产业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的开发力度,提高环保设备成套化、系列化水平;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加快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进程。在现有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国产化示范工程。培育和规范环保产业市场,以引导环保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七)强化法治,把环境、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已初步形成了资源、生态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体系,建立了一系列环境评价、考核、监管和处罚制度。为了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在修订的《刑法》中增加了“破坏环境资源罪”的规定。这些为保护我国资源、生态和环境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法规依据。今后要根据保护环境和经济发展的要求,继续建立健全以若干法律为基础、各种行政法规相配合的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的技术标准。特别是要严格执法,坚决改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要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法律监督,坚决控制新的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进行经济开发和项目建设时,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在项目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评估报告,安排相应配套的环保设施。各级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各有关部门都要密切配合,恪尽职守。要建立各级领导干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严格依法管理环境保护工作。同时,要加强对环境保护的行政监察。
    努力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强化公众参与能力。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有关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知识、政策和法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增强全体社会成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可持续发展观念,提高人们的环保道德水平,动员全社会参与、支持和监督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使每个公民在享受环境权益的同时,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
    各位政协常委,同志们,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控制人口增长、保护资源和环境,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和兴旺发达的大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解决我国的环境问题任重道远,我们面临的任务艰巨而又光荣。政协委员一直非常关心我国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事业,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和议案。这次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又以环境与发展为主题,进一步研究提出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对此将认真进行研究,并希望今后多多献计献策,给予帮助。我们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让我们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真正把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到实处,努力开创我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的新局面,为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再造祖国秀美山川,造福中华民族和子孙后代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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