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吴文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资格及提案委员会副主任的决定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0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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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吴文英同志,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利用职权帮助某公司股票上市,其子购买该公司内部职工股并从中获利,数额巨大,且吴文英的上述违纪行为发生在中央纪委查处其收受股权证问题期间,违纪情节严重。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撤销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的资格,同时撤销其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