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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实践“三个结合”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0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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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做一个合格的建设者,首先要深入学习“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最基本的就是要自觉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认真贯彻和实践“三个结合”,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自觉肩负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社会责任。
    近几年来,光彩事业项目的质量和规模都出现了可喜的变化,光彩事业的影响已经由国内走向国际,去年年底,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正式取得了联合国经社理事会非政府组织特别咨商地位,这是光彩事业发展史上具有开创意义的一步。这个由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发创立的事业,已经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发出了夺目的光彩;光彩事业是对共同富裕理想的自觉追求,是社会主义义利观的具体实践,是社会责任感的生动体现,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大力弘扬。概括起来,光彩精神就是:“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乐善好施,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馈社会”。要大力弘扬“光彩精神”,坚定走光彩之路的信心和决心。
    光彩事业是功在当代、泽被后世的事业,是播种希望和幸福的事业,同时又是一项复杂而艰苦的事业。今后,要把异地扶贫与本地扶贫结合起来,把西部开发作为光彩事业的一个新的发展方向,围绕大局、开拓创新,调整完善发展思路;抓住重点项目,通过重点项目带动一般项目,突出重点、强化服务,努力造就一批独具特色的品牌项目;抓住机遇、练好内功,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探索新的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不断壮大光彩事业的队伍。要把是否参与光彩事业,作为培养、选拔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一条重要标准,使光彩事业真正成为培养非公有制经济积极分子队伍的一个有效载体。要积极探索新的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团结凝聚更多的企业家参与光彩事业,推动光彩事业迈上新的台阶。
    (摘自《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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