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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认识走私严重危害 严厉打击走私犯罪活动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0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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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是一种跨越国界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国际社会共同打击的对象。充分认识走私的严重危害,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走私斗争,既是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根本要求,也是保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
    近几年来,全国上下积极开展了反走私斗争,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1998年7月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以后,各地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联合行动,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严惩了一批走私犯罪分子,使重点商品、重点地区和重点渠道的走私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据统计,1999年关税收入为15906亿元,比上年增长809%;2000年再创历史新高,达到224217亿元,比上年增长4096%;今年1-7月关税收入14481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29%。这就充分说明,通过这场专项斗争,一度猖獗的走私活动受到了有力打击,进出口秩序明显好转。
    在打击走私工作取得重大成果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当前走私活动出现的一些新特点:局部地区化整为零、“蚂蚁搬家”式的走私情况相当突出;纺织、化工原料、成品油、钢材、食用油等生产性原料和汽车、通讯器材、香烟等成为走私的重点;倒卖料件和保税货物成为走私热点;在货物进出口过程中,运用集装箱藏匿、转关运输和伪报、瞒报等成为走私的重要方式;法人走私依然屡禁不止;团伙走私分工明确,形成了私货市场和销售网络;出现了“沉箱”拖曳、船底加层、组织“水客”夹带等更为隐蔽、狡猾的方式;群体性走私、哄抢私货的情况时有发生。
    上述情况表明,走私活动虽然受到严厉打击,但是却还在继续进行,并且不断变换手法,存在着回潮的隐患。对此必须引起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综合治理。
    要充分认识打击走私的重要意义。打击走私绝不仅是个经济问题,首先关系到维护国家主权。关税是体现国家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走私泛滥,就是对国家主权的蔑视,其后果必然是破坏国家法令的执行,助长一些地方和单位的本位主义和分散主义倾向,使国家主权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受到损害。其次,打击走私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走私还会诱发其他刑事犯罪,危及社会安定。走私与腐败紧密相连,腐败保护走私,走私助长腐败,从而腐蚀干部队伍,败坏社会风气。第三,打击走私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走私活动扰乱市场秩序,偷逃税款,冲击守法经营的企业,破坏进出口管理政策和公平竞争环境。因此,打击走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要坚持不懈地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由于走私具有复杂的经济、社会和思想根源,因而解决起来不可能一蹴而就。对此,既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也要针对新形势下走私活动的特点重点打击。当前,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要以进出口贸易渠道和走私案件多发地区为重点,按照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思路,强化缉私工作。打与防相辅相成,打是治标,重在事后;防是治本,重在事前。只有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才能减少走私行为的发生。为此,需要逐步建立转关运输企业守法评估系统,完善监管制度,查堵擅自内销、虚假核销、伪报品名、数量、价格、夹藏闯关以及偷运私货等活动。
    二是要加强缉私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高效率的缉私机构和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有力打击走私的重要条件。为此,需要进一步理顺海关、公安、边防以及各地区在打击走私活动中的职能,明确分工,相互支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力戒政出多门,相互推诿;要搞好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纯洁内部,从严惩治并清除腐败分子;要进一步改善交通、通讯设备,提高技术装备水平。缉私是公职人员履行职能、维护国家利益的执法行为,必要的经费保障是公正、廉洁和有效执法的重要前提。要增加财政投入,确保办案经费的需要。对打击走私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奖励,同时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罚没收入一律上缴国库,坚决纠正各种形式的收支挂钩现象,使打击走私工作排除利益驱动的干扰。
    三是要加强信息情报工作。准确及时的信息情报是打击走私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条件。要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强化监管,建立电子监控系统并尽快实现全国联网和部门间的互联,使信息情报得以交流和共享。
    四是要进一步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是反走私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要在全社会进行反走私的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走私的严重危害,认清为走私分子通风报信是违法犯罪行为,从而提高全民的反走私意识,人人自觉抵制并积极举报走私活动,为打击走私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与此同时,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完善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和严格保密。
    五是要加大打击力度,严惩走私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走私违法犯罪分子,是有效遏制走私活动的重要手段。要继续保持打击走私的高压态势,坚决制止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重抓物轻抓人、瞒案不报、以罚代刑现象。要继续集中力量侦破一批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依法严惩一批走私活动的首要分子和惯犯。要依法加大打击力度,使走私者受到应得的惩处,真正起到震慑作用。对国家机关中与走私分子相互勾结,充当保护伞的人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违纪的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六是要完善立法。当前“蚂蚁搬家”式的走私活动之所以愈演愈烈,就是走私分子为规避《刑法》的有关规定所采取的对策。要遏制这种情况的蔓延,需要适当调整走私偷逃税额的起刑点,使走私分子无空可钻。
    七是要进一步研究境内外走私活动的规律。打击走私活动要增强针对性和前瞻性,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就要注重总结反走私工作经验,研究私货来源、贩运渠道和工具、交易环节等方面的特点和规律,健全档案资料,注重案例积累,搞好分析研究,使反走私工作更加主动,重点更为突出,方法更为多样,效果更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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