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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务院贯彻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座谈会上的讲话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0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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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国务院召开贯彻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座谈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颁布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全国政协对此表示坚决拥护和支持。
    近一个时期以来,一场突如其来的非典型肺炎疫情灾害袭击我国,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很大危害。党中央、国务院为控制非典型肺炎疫情,采取了一系列坚决、果断、富有成效的措施,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并亲临斗争第一线,深入了解情况,指挥防治工作。贾庆林同志多次要求政协委员积极投入到防治非典斗争中去,为此,全国政协向全国政协委员发了公开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指挥和领导下,经过全国上下的共同努力,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部分疫情严重地区的病例数量有了显著的下降。在这样一个关键时刻,国务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出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这对于打赢防治非典型肺炎这场硬仗具有重要意义,为我们今后应对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公众利益,依法行政,提供了一个重要法律武器。
    贯彻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打好防治非典型肺炎这一仗,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人民政协作为联系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统一战线组织,应当为完成这一任务作出自己的贡献。人民政协的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并以高度的热情、切实的行动,积极贯彻执行这一条例。要大力支持政府严格按照条例履行职责,并充分发挥政协组织的特点和优势,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部门反映条例贯彻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政协委员联系着方方面面,要广泛动员和帮助自己所联系的方面认真执行条例,尤其是来自医药卫生战线的政协委员,更要在贯彻这一条例的过程中率先垂范,在防治非典型肺炎的斗争中发挥重要作用。
    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依靠科学、依法办事,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夺取抗击“非典”斗争的全面胜利!
                                                 (选自《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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