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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宗教工作 引导信教群众共同致力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0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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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宗教工作。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政策进行了许多新的概括和阐述,进一步明确了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正确处理了新时期宗教方面的复杂问题。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继承和发扬我们党的优良传统,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多次就宗教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当前,我们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更加巩固,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谐。这样好的形势来之不易,我们应该倍加珍惜。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指针,也是党的宗教工作的根本指针。只有坚定不移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宗教工作,才能动员和引导爱国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才能进一步加强广大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的团结,把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为全面建设小 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事业而共同奋斗。
    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新世纪新阶段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我们一定要正确理解,认真全面地贯彻落实。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和战略高度,正确分析和判断形势,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我们党关于宗教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作,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宗教工作。要在扩大对外开放、增加友好交往的同时,警惕和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信教群众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爱国宗教界人士是团结信教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希望宗教界人士带领广大信教群众,坚持走爱国爱教道路,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继续作出积极的贡献。
    (摘自《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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