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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五种意识 促进中部崛起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0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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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中部地区的崛起,是全国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湖南及中部地区要实现崛起的目标,还需要增强开放意识、市场意识、协调意识、环保意识和法制意识。 增强开放意识,要立足本地求发展,放眼外界寻商机;要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提高服务水平,既要大力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又要注意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要加快调整农业进出口结构,发展创汇农业;充分发挥湖南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发展旅游业。他还特别指出,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是投资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利用这一资源,为湖南的发展增添活力。 增强市场意识,要发挥市场在引导企业调整投资方向、合理配置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要把产业升级与市场前景紧密结合起来;要以市场化的方式推进大公司和企业集团的改革与发展;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排除市场准入歧视、发展社会服务体系等方面营造良好的环境。 增强协调意识,要加强区域协调发展,对内要打破行政分割和贸易壁垒;对外要进一步加强与中部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主动接受东部地区的辐射,并推动与西部地区关系的发展。 增强环保意识,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环保农业、有机农业。在工业园的建设过程中,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一方面要学习沿海发达地区的经验,另一方面也要汲取他们的教训。至关重要的是,湖南在接受沿海产业梯度转移时,要避免污染的转移。 增强法制意识,要继续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推进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重诚信、守信用的氛围。
                                                 (摘自《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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