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长江管理 确保沿江地区及南水北调用水安全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0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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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是我国的第一大河,保护好长江水资源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不仅对长江流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全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虽然目前长江的水质从总体上来看还是好的,但由于沿岸的环境保护没有与经济发展同步,使长江的干流部分河段、次级河流、湖泊污染日趋严重,直接影响着长江流域的可持续发展。
影响长江水质安全的主要隐患有:
1.内河、湖泊污染严重。我们从江苏省水利厅2001年第四季度水质公报上看到,江苏省70%以上的河湖水污染严重,污染严重的Ⅴ类、劣于Ⅴ类的河段达46.3%。太湖水系超标率达86.2%,近岸的太湖水质有机污染较重,总磷、氨氮超过地面水Ⅲ类标准,藻类繁殖较快,绝大部分环湖主要河道污染严重,水质为Ⅴ类,梅梁湖、五里湖、竺山湖水质较差,为Ⅳ~Ⅴ类,属于富营养水平。淮河水系超标河段达49.4%。南京、无锡、徐州、淮安、连云港、南通等城市河流污染严重,部分河流溶解氧消耗殆尽,河水发黑、发臭,鱼虾绝迹,水质长期处于Ⅴ类或劣于Ⅴ类。长江沿岸其他城市也有类似情况。
2.由于水运的便利、便宜和取水、排污的方便,使得长江沿岸大大小小的化工开发区和重化工企业较多,危险品运输船只和油轮较多,长江干线每年危险化学品吞吐量为500万吨,1991~1998年共发生危险化学品翻沉入江事故21起,对长江水质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同时,长江干线拥有221个港口,11万多艘船舶,其运量占我国内河水运总量70%以上。据估计,长江航运的船舶每年舱底水产生污油约6万吨,因事故一次性排放油量最高可达数千吨。数十万人常年生活在长江船舶上,其生活污水产生量相当于一个中等城市,垃圾每年产生量达18万多吨,加剧了长江污染。
3.由于缺乏全局观念和统一规划、协调,长江沿岸城市都从长江取水,又都将污水不加处理或简单处理后直接、间接排入长江,以致长江既是沿岸各城市的生活、生产用水来源,又是一个特大的污水下水道。又由于大家都是在上游取水,在下游排污,因此出现了许多城市的取水口的上方实际是上游城市排污口的不合理现象。从攀枝花以下至上海的21个城市江段有394个主要排污口,加上沿江污水排放均以岸边排放为主,而近岸水域相对水深浅、流速低、水体稀释自净能力有限,往往使入江的污水在岸边形成污染带。据有关资料显示,从攀枝花以下至上海797公里江段中,污染带长达503公里,其中南京、武汉、上海、岳阳、重庆、镇江等6个城市污染带占总长的72%,而且南京、上海江段因受潮汐影响,污染带最宽可达1700米以上。
4.因为地处长江,沿岸群众的保护水源、节约用水的意识不强。洪涝灾害的频发给人们造成了水多的假象。在长江边还能没水吃吗?这种习惯性认识盲区使人们对长江的水质安全失去警惕,而实际上沿江许多省份水资源并不多。以江苏为例,江苏是一个水质型缺水和资源性缺水并存的省份,苏南地区为水质型缺水,宁镇扬丘陵地区为季节性缺水,淮北地区为常年性缺水。江苏人均水资源量在全国排在第24位。即使在号称“江南水乡”的苏州,人均年水资源量也仅有315m3,为全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1/8。由于缺少节水意识,2000年江苏万元产值的用水量为81m3,高于全国78m3的平均水平。13个省辖市城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约为62%,县(县级市)平均为40%左右,主要行业和产品用水量普遍高于北方缺水省份。用水量的增加,使污水的排放增加,加大了对水体的污染。
由于大部分河流、湖泊污染严重,过量开采地下水又造成严重的地质灾害,许多地区主要是依靠长江水来保障城乡人民生活用水;沿江地区在治理内河、湖泊污染中,一个重要的措施就是引长江水来改善水质;同时,长江也是南水北调,解决北方缺水问题的主要水源,因此长江实际上已是我们在水资源方面的最后一道防线,确保这最后一道防线的安全,应成为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密切关心的大事。
如何保证长江的水质安全呢?我认为,可以从法治、经济、管理、认识等几个方面来加强对长江的管理。
1.长江管理要立法。目前我国有水法,有水污染防治法,但缺少专门针对长江水质安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因此建议国家要尽快制定有关保护长江的法规,将长江管理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在法律中要明确规定所有生产、生活污水都必须经过二级以上处理才能排放。对在长江沿岸建立重化工企业要有明确的限制,对在长江航运的危险品船只、油轮要有明确的安全规定,对发生特大事故,污染长江水源的责任人要有明确的制裁措施,对在长江航行的船舶的污油和垃圾处理也要作出明确要求。
2.对长江沿岸重化工企业的安全措施和排污要参照国际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并制定出万一发生特大事故紧急抢救方案。同时要未雨绸缪,尽快着手研究和组织万一长江遭到大面积污染时的治理方案和治理队伍。
3.利用经济和税收杠杆来促进水资源的合理使用与保护。按照“谁受益,谁付费”、“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有关部门可以规定在非农业生产用水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的水价中不仅有水费,还要包含污染处理费。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二次用水,城市公用绿化、消防等用水希望尽可能使用二次用水。
4.加快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水资源一体化管理。目前许多地方对水资源的管理是多头管理,水利部门只管防洪抗旱,建设部门只管供水,环保部门只管制定规划与治污,也就是“管水源的不管供水,管供水的不管排水,管排水的不管治污,管治污的不管回用”,多头管理的后果是无法对水资源进行合理规划、综合利用,结果由于各地对水资源无序开发,粗放使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水资源紧缺和水环境的污染。因此要加快改革现有的水资源管理体制,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水环境规划、防洪抗旱、水资源分配和综合开发利用、水环境的安全保证、污染治理等有关水资源的所有问题。
对长江的管理一定要改变目前“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局面,可将长江水利委员会改为长江流域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中央牵头,沿江各省、市参加,对全流域水资源、河道进行统一管理和综合治理。长江沿岸的水厂、污水处理厂的选址,全流域水污染的治理,全流域内对水资源安全构成威胁的产业、企业的立项、选址等都应由该委员会统一进行规划、协调。
5.重视对水环境面源污染的治理。我们在调研中感到,在水的污染源中,点源污染已得到大家的重视,并且在治理中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而目前造成河、湖水质大面积污染的主要是面源污染。面源污染主要有城镇生活污水,农药、化肥的过度使用,围网养殖,禽畜粪便等。因此对面源污染的治理一定要及早提到各级政府的工作日程上来,要规定所有的城镇都必须建立污水处理厂。国家要通过立法来逐步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培育、促进有机肥产业的发展,要鼓励肥料生产企业采用微生物发酵技术,将农村的各类养殖场禽畜粪便回收利用加工成有机肥,变废为宝,使之成为有机农作物生长的主要肥源之一。
6.提高人们对节约用水、保护环境的认识。针对许多地区领导和群众重防洪抗旱,轻水资源保护的情况,各级部门、新闻媒介以及学校、社区都要广泛开展节约用水、保护环境的宣传,使珍惜每一滴水和我们家园的意识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