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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执法 保护好、利用好25万亿国有土地资产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0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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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新一轮“圈地热”席卷大江南北诸多城镇。广东番禺占地上千亩的房地产项目有5个,其中占地最大的一个项目近5000亩。浙江安吉擅自批地颁证,开发区膨胀占地65平方公里,并将良田以荒地上报,农民利益受到侵害。安徽六安叶集镇搞广场建设,占地100多亩,被征土地得不到足额补偿,农民被迫住进透风漏雨的低矮茅舍。西部某城市高新开发区,初始规划4平方公里,后增加到30平方公里,最后达到60平方公里。去年,在这股圈地风潮中,一些地方政府打着“经营城市”的旗号,以地聚财,违反城市规划,随意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一些开发企业和其他各类企业,借“开发”之名,为追求暴利囤积土地,其结果将造成土地大量闲置;国有土地收益流失,后患无穷。对此,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严格履行依法拥有的土地监管职能,严厉执法,保护好、利用好全国25万亿的国有土地资产。
  (一)加强土地市场管理,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的土地市场体系。建立一个在政府调控下,国家垄断与竞争相结合的土地市场。国家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各地应依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制定土地供应计划并严格执行,控制增量土地指标,严禁城乡结合部的农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进入市场。高度集中供地权,对开发区与各类园区的土地供应问题,应走高度集中土地供应权的路子。依法将城市建成区的存量闲置土地、旧城改造用地、破产企业用地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搬迁后的土地统一纳入市场供应。调节二、三级市场,盘活存量土地,规范土地转让行为,严格对交易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二)构建土地有形市场,创造公开交易的市场环境。建立市场信息网络系统,对所有交易信息、交易程序、交易价格,转让中所征土地增值税等公开披露,增加土地市场运行情况的透明度,体现公平、公开交易原则,使交易双方明了所得到的土地收益,促进依法交易。经营性用地项目,必须实行招标或拍卖方式出让、转让,严禁协议出让。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作用,实现城市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加强土地管理的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针对我国土地管理有关法规不完善的状况,应制定《土地交易法》、《土地收益的收缴与管理办法》等。土地部门要强化执法职能,健全土地执法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要协同规划、房产、工商、税务和公安等部门,综合各部门职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查处侵吞国有土地收益的单位和个人。要宣传国家关于土地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教育干部群众增强土地资产意识,维护国家土地所有者权益。
  (四)建立土地管理基础体系和土地业务社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的土地登记制度和土地证书年检制度,及时清查和处理未经登记即变更土地权属的非法用地。建立土地调查、评估、统计等业务基础体系,以使土地利用动态信息及时得到反馈。建立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兼有社会服务功能的土地业务社会服务体系,为提高土地管理的效率,应将土地资产管理与经营真正分开,国家授权土地专营公司有效地储备、经营土地,提高土地资产的运营效益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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