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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体制改革 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0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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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的收入增长缓慢是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和农民负担沉重的重要原因。如何使农民的收入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而持续增长,是我国在21世纪面临的一个重要经济和社会问题。不久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认为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现代化;没有农村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就没有全国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农村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起始于农村。就农村经济而言,在1978年至1984年间的第一阶段改革,农业总产值的增长率在这6年,平均每年7.7%,是前26年年均增长率2.9%的两倍多,农民人均纯收入在这段时间的增长率高达每年13.7%,6年间人均收入增加了1.16倍,城乡收入差距则从1978年的2.4∶1,降为1984年的1.7∶1。1985年以后,我国进入到以城市经济为重点的第二阶段改革,经济总体增长迅猛,农业本身也以平均每年6%的高速度增长。可是进入到1990年末期以后,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农民负担沉重,成为社会普遍关心的一个热点问题。
  从1978年底到1984年的第一阶段改革,农民人均收入超常规增长的根本原因是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释放出了农民长期受到计划经济体制压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到了1985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普遍实行以后,农民人均收入增长进入到常规阶段。中外历史经验表明,此时只有通过产业、就业结构的调整,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使农村劳动力的耕地面积增加和农产品商品化比率提高,农民收入才有可能长期保持和国民经济同步的增长。以地广人稀的美国为例,农业人口比重在1870年为50%,1920年初步完成工业化时尚有30.1%,1955年下降到11.6%,到2000年只剩下2.2%。在欧洲以农业著称的法国,1840年产业革命刚开始时,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51.9%,1930年下降到31.6%,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这一比重下降为1960年的22.1%,2000年时仅剩3.4%。与我国同属地少人多的日本、韩国也不例外。日本在1870年明治维新刚开始时农业人口高达70.1%,1950年降为48.3%,到2000年仅余3.9%。韩国在1963年农业人口仍为63.2%,到2000年只剩8.7%。
  我国从1984年以后的经验也同样证明了上述规律。1985年到20世纪80年代末,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发展迅猛,吸收了1.2亿农村劳动力到非农产业就业,出现了小平同志所说的“第二个意想不到”的喜人局面。从20世纪80年代末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则有大约8000万农民工进城。但是从1997年起,国民经济出现了通货紧缩的势头,生产能力普遍过剩,企业开工不足,部分进城的农民工回流农村。而且,产品过剩,市场竞争激烈,使20世纪80年代发展起来的技术、管理能力较低的乡镇企业难以与20世纪90年代建立的三资、民营企业竞争,纷纷停产、破产,使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劳动力回流农业。以致在20世纪90年代末,农业从业人员不减反增,农民收入增长也就出现了停滞、徘徊,农村、农民问题因而转为严峻。
  十六大提出力争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2000年相比翻两番,人均收入达到3000美元左右,要在农村也实现这样的收入目标,惟有创造条件让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非农产业来就业。目前我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仍达62.3%,估计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时,农村人口的比重须降低到45%左右,也就是到2020年前需要有将近2.5亿的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非农产业就业,才可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面对未来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巨大任务,我国政府应该采取哪些改革措施,才能使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平稳、有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动力,避免像许多发展中国家出现的那样,造成城市乃至全国经济发展的负担?我谨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第一是解决进城农民的户籍问题。目前我国的户籍制度把全国人民分成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进城的农民不能享有和城市居民同等的就业和子女教育的权利,难以落地生根。2002年有些地方推行了户籍制度改革。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建议政府早日对现行的户籍制度进行改革,使进城的农民可以安居乐业,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是改进土地制度,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制度。即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长期属于农民,生不增、死不减,农户间可以有偿转让。如此,进城农民可以将土地出租,获得进城就业和创业的资金,万一失掉城市工作,还可以回到农村务农。这样才能既有利于农村、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又有利于社会稳定。
  第三是制定按比较优势发展经济的战略。进城农民必须在城市里有正式、稳定的职业,才能对国民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目前我国的比较优势是劳动力多、劳动力便宜。政府应该创造环境,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或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中劳动力较为密集的区段,以提高我国经济的竞争力,同时创造最多的就业机会,满足城市新增和农民进城劳动力就业的需要。在这种劳动密集型产业或产业区段中的企业大部分是中小型的民营企业,所以为了创造城市就业机会,必须按十六大提出的方针,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发展国有经济的同时,也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的发展,给予民营企业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和资金服务方面的国民待遇。
  21世纪的头20年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个重要历史机遇,在全党以农村工作为重点的指导思想下,解决好农村劳动力转移相关的问题,农民收入就能提高,城乡差距就可以缩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也就必定能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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