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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第1155号


案    由:关于研究制定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办法并早日施行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办理
提 案 人:孙贵宝
主 题 词:农民 社会保障
提案形式:个人
内    容:
    每年春节将至,全国各地都会出现农民工退保的浪潮,也就是退掉养老保险。有调查显示,我国农民工最集中、也是流动人口最多的广东省,农民工退保率长期维持在95%以上。对农民工退保,各地现行的做法是,只能退出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部分,企业缴纳部分被沉淀在当地社会统筹账户中。退保使农民工只参保,不受惠,不仅直接损害了农民工享受社会保障的对等权益,而且还影响了用人单位的参保积极性。只有地方政府得了实惠,乐观其成。
    农民工退保暴露出我国现行的社保体系很不完善。自1998年9月广东省颁布《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试点以后,中央政府和许多地方政府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的相关政策。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中央政策,各地农民工社会保险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多种模式并存的局面。目前我国社保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能有效对接直接导致农民工对社保的不认可。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调查资料,仅有20%-30%的城市农民工在一个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而绝大多数城市采用现行城市社会保险制度直接扩面的办法,将农民工纳入进来。比如,按照城市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参保农民工累计缴纳满15年以上,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这种规定对农民工而言很不现实,不符合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群体特点。虽然国家规定任何地方都要无条件接纳个人的养老保险,但是很多地方政府还是设置了很多障碍,主要原因就是外来人员如果在当地退休的越多,当地财政需要支出的养老金也越多。农民工为发达地区的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其退保后,将企业缴费部分的社会统筹账户基金留在了发达地区,发达地区政府用来给当地职工发放保障金,而农民工老家的不发达地区,却要承担大量返乡农民工的社会保险责任,这在客观上加重了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
    不仅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是这样局面,就是城镇职工和居民的社会保险也是这样的局面。我国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多个险种,这些险种涉及面广,而且在劳动者的各个阶段都发生一定的效用,使得新时期的社会保险呈现出长期化和复杂化的趋势,社会保险体系中所包含的内容、层次、范围和目标日趋扩大和复杂化。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等主要的社会保险制度,被分割在2000多个统筹单位,多为县市级统筹内运行,各个统筹单位之间政策不统一,难以互联互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关系难以转移接续。比如,我们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最高级别是省级统筹,没有实行全国统筹。截至2006年底,全国只有北京、吉林、新疆等13个省份实现了养老保险基金的省级统筹,辽宁、广西等7个省份和新疆生严建设兵团以市级统筹为主,其他省份仍以县级统筹为主。社会养老保险分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两部分。按照各地方规定,社会统筹账户不得跨省,有的规定不得跨市、跨县转移,劳动者跨地区换工作时,有关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统筹部分既不能转走也不能提取。另外我国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生活水平差异很大的国家,各地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统筹水平千差万别。
    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就业形式多样化,使人口在城乡之间、城市之间流动性越来越大,社会成员在制度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和不同保障制度间的转移需求越来越普遍。目前我国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方面和制度间的接续方面存在的制度和政策缺陷急需完善。
    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提高统筹层次,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相关手续。《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因此,研究制定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办法并早日施行,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现代化社会的建设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1.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的畅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我国目前地区性的社会保险之间的断裂和缺乏接轨,使社会保险关系无法跨地区转移接续,妨碍劳动力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限制其自由流动半径和规模,阻碍人力资源的重新配置和优化组合。研究制定出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办法并早日施行,将消除障碍,有力提升劳动力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程度和人力资源配置与优化组合的灵活度,从而有效促进经济发展。
    2.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的畅通,有利于人才的流动。一直以来,面对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的制度障碍,为了吸引人才、推动人才流动,一些地区往往采取“特殊”政策的方法处理。然而正是这些尚为人称道的“特殊”方法,反映着政策的不稳定性和可变性;靠“特殊”处理无法真正激励持久的人才流动积极性,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的制度接轨,才是营造良好人才流动环境的正常社会基础政策举措之一。
    3.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的畅通,有利于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广大流动劳动人口的流动及其权益保护。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的制度缺失,使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广大流动劳动人口以社会养老保险为首和为典型的应得社会保障权益处于流失、受侵和无法保护状态,最终陷劳动人口的流动于混乱境地。抓紧研究制定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办法才能使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广大流动劳动人口放心地跨地区就业,与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许诺得以落实。
    4.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的畅通,有利于城市化的推进发展和“三农”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相继启动实施城市化战略和“三农”建设战略,目标包括转移吸纳数量庞大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人口,实现城乡共同发展。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的制度缺失,制约着人口的移动和移动半径范围;干扰人口在城乡之间和各级城市之间的合理流动;影响两种战略之间的有效衔接。
    5.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的畅通,有利于社会保险事业本身的推进发展。广东是全国最早实行“外来工”可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省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退保频密现象表明,社会保险关系无法跨地区转移接续,尤其是无法跨省转移接续,是主要原因。可见,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的范围扩展程度,将直接影响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的增长和覆盖面的扩展程度。
    为此建议:国家尽快研究制定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办法并早日施行。

来源:大会提案组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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