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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388号


案    由:关于基本药物制度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卫生部研究办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办理
提 案 人:安阿玥
主 题 词:医药 制度
提案形式:个人
内    容:
    按照安全、有效、必需、价廉的原则,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保证基本用药,严格使用管理,降低药品费用。有利于药品的安全使用,药价稳定促进解决“看病贵”问题。

    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改变目前企业规模小、数量多、监管难的状况,严格企业和药品准入,加强质量监管,确保药品安全、有效。抑制药企之间不良竞争,杜绝药物回扣。

    一、基本药物和药价的制定前所存在的问题

    (一)药价虚高

    目前,造成看病贵的主要因素之一是药价虚高。虽然国家发改委不断推出药品降价目录,降低价格。但药品企业和代理商利用“停止供货”和“药品重生”等手法应对。随着降价药消失,一夜之间又生出了很多“新药”,如已经不常见的普通红霉素药品,“重生”后市场上有47种名称,仍能得到“新药”批准,每一次降价给百姓带来的利益都被药企和代理商们迅速消化。

    (二)临床用药不合理

    目前临床上常见的不合理处方的表现形式有多种,例如抗生素的滥用。对上呼吸道病毒感染使用抗生素,对本来应用口服剂型的药物却使用了注射剂等。WHO的资料显示,我国国内住院患者的抗生素使用率高达80%,其中使用广谱抗生素和联合使用的占到了58%,远远高于30%的国际水平。西医大夫开具中成药的现象增多,往往忽视了中医辨证施治的特点,这也属于不合理用药。

    (三)基本药物目录已经不“基本”

    资料显示,《WHO基本药物示范目录》中历年来的药品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1997年以后,基本稳定在310个左右。我国的《基本药物目录》于1982年正式发布,基本上是每两年更新一次,目前最新版本是2004年版,其西药品种为773个品种,中药品种有1260个品种。我国现行的基本药物目录,药品数量之多,已经远远超出“基本”的范畴。

    (四)药物企业的不良竞争及暗箱操作广泛存在

    为了使产品能够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能够成为基本药物的定点生产、配送企业,一部分企业不惜代价对重点政府部门与重点工作人员进行大力公关,在医院以药养医格局未能改变的前提下,由于普通患者医疗知识的缺乏,医院在消费环节中充当了药品的购买者和药品的使用者。利用药品差价和回扣谋利的腐败行为便得以形成。回报率相对较低的降价药无疑将被排挤出市场。

    二、对基本药物和药价的制定的五点建议

    (一)建议制定基本药物的药品生产、销售企业

    应考虑国药药厂所占比例及中药品种所占比例,对于民族企业发展要有长远规划,扶持民族企业,提高就业机会,促进国有企业不断壮大。

    (二)基本药物制定

    应考虑几年更换一次,对药物不良反应及副作用的处理应该考虑。基本药物制定的同时,应考虑各个省的情况,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域不同,西部和沿海开放地区不同。

    (三)基本药物目录

    应考虑在公开前面向老百姓、广大医务人员及药企征求意见,时间1个月,吸取采纳合理意见,并经过调整后实施。

    (四)对于制药企业“一名多药,一药多名”进行整顿

    应有明文的相关规定及处罚措施,例如同种或类似成分的药物不能出现三个以上的名称,对于违反的企业视其程度的不同给予警告、罚款及停业整顿等惩罚措施,以此逐渐规范药厂行为。

    (五)应建立强化药品代理商的管理,药品代理商规范制度,规范其行为,促使其合理合法经营,营造良好的医药经济环境。

来源:大会提案组
备注:注:提案人希望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加强与提案人联系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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