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驱动下载
搜 索
进入新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提案选登

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第0199号


案    由:关于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作用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国家中医药局研究办理
提 案 人:致公党中央
主 题 词:农村 医疗 中医药
提案形式:党派

内    容:
    目前,我国有80%的农村居民缺乏基本的医疗保障。要在较短时间内建立一个可覆盖城乡的初级医保体系,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必须要有新的思路和举措。中医药所具有的简、验、便、廉的特色和优势很好地契合了社区和农村卫生服务的需求,应当成为我国社区卫生服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基层单位对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作用和地位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限制了中医药作用的发挥;在社区卫生服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中医药人才数量缺乏、质量有待提高;中医药参与社区服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支持薄弱,有待于建立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长效机制和保障模式;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经费投入总体不足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在较大程度上制约了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向纵深推进。
    为此,我们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各界支持、关心和推动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良好氛围。
    当前,对中医药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还缺乏应有的正确评价,要进一步明确发展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强调和落实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在推进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责任,切实加强领导。要进一步强化在社区居民中对中医药的宣传工作,使广大群众认识中医药,相信中医药,愿意以中医药为主要的诊疗手段。
    二、制定优惠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贯彻力度,坚持以中医为主、中西医并举的原则,保证中医药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中医药逐渐发展成为社区卫生服务特别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重要方式。
    中医的全科性使其在改变农村缺医少药状况上有着独到的优势。中医药几千年的发展原本就扎根农村,人们可以筛选利用民间流传的众多药物疗法和非药物疗法,积极开展群众性的防病治病实践。要进一步制定有效措施,出台优惠政策,加大贯彻力度,使得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国家层面要尽快出台发展社区中医药的相关政策,地方要落实配套机制,保证公共投入,建立人员和机构保障制度,将中医药优先纳入医保报销和综合考核体系等。
    三、积极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加快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广示范。
    要继续加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的建设,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服务管理工作;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示范单位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为示范区的建设创造更好的工作条件和政策环境。在此基础上,加快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示范建设的经验总结,推广示范,以面带点,以点促面,从而全面提升我国中医药卫生服务工作。
    四、加强人才培养,促进继承创新,建立民间中医合法执业的长效机制。
    继续加强中医药人才的培养,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全科医学知识和中医药知识;社区和农村卫生服务机构要在保证机构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输送更多的医务人员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进修和培养。在院校教育中设立相应的教育模式。尽快对《执业医师法》中不利于中医药发展的条文进行修订,改变有关管理政策,制定符合中医规律的准入考核标准和技术传承制度,理顺中医药专业人员和全科医师之间的衔接,加大职业培训力度,解放民间中医,量才使用,把长期游离于体制外的这支民间力量纳入正常渠道管理,变成国家的财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保障农民健康发挥作用。
    五、以满足社区和农村卫生医疗的实际需求为目标,加大对中医药研究和应用的支持力度。
    促进农村自我保健制度建设,筛选适宜社区和农村使用的中医药的药物疗法和非药物疗法并加以推广,同时根据不同需求特点,制定筛选标准和程序,研究建立中医药社区服务的运行模式和长效机制,特别是促进形成中医药为社区适宜技术和防治方案的推广网络;禁止伪劣和过期药物流向农村;国家要大力加强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和地方病的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研究,对适合农村的中医药防治技术体系的建立和示范推广给予政策倾斜,优先支持。

来源:大会提案组
备注: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