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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第1756号


案    由:关于规范电信业资费方式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信息产业部研究办理
提 案 人:陆锡蕾 苑春鸣 冯幸耘 田惠光
主 题 词:电信 经费
提案形式:联名

内    容:
    近年来,我国电信业得到了飞速发展,移动电话用户迅速增加,移动电话用户已经超过固定电话达到4亿门,并有继续增长的趋势。但是,电信资费问题、双向收费问题,长期以来争议不断。多年来,不断有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相关提案,但一直没有得到实质性地解决,广大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也影响了整个电信行业、相关管理部门、相关资费核准部门的社会形象。本提案针对这两个问题提出以下新观点和新建议。
    一、关于电信“资费套餐”问题
    各移动通讯企业不断推出名目繁复的各种“资费套餐”,表面上给予消费者资费的优惠,而实质上只是企业的宣传促销手法,且有诱导消费者之嫌。很简单地作一个推理:如果某一“资费套餐”能够给部分消费者带来资费减少的话,那么就意味着移动通讯的基础资费有下调的空间;既然有下调的空间,为什么不针对所有的用户??再作一个推理:移动通讯所提供的服务是一种依据流量计费的产品,其实与电力、煤气、水的计费方式没有太大的差别,为什么在其他行业没有出现如此繁复的“资费套餐”?这只能说明:“资费套餐”或者是歧视性地降价(只针对“套餐”用户而不是全体用户),这违背了公平平等的原则;或者是并不能降低资费水平(而只是采用数字游戏方式诱导或误导消费者),这违背了企业诚信经营原则。《人民日报》2007年2月2日刊文指出:“这种给人造成欺骗感的套餐营销不但在老百姓中产生很坏的影响,同时对移动、联通、电信这些企业品牌也是一种伤害。频繁和复杂的电信套餐,霸道的格式条款,非但不能保护客户的利益,反而影响了客户对电信业的信任。”
    针对该问题,建议:凡是电信企业推出某一“资费套餐”时,必然意味着其基础资费有下调空间,本着平等和诚信的原则,其基础电信资费必须相应地做出调整。行业主管部门、资费核准部门应对此进行严格监管。
    二、关于“双向收费制度存在严重违反公平交易原则、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巨大漏洞”的问题
    移动电话双向收费是一个老问题,移动电话单向收费是消费者长期以来的盼望。多年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断提出取消双向收费的提案,但有关部门一直以种种理由没有实质性地解决。尽管部分电信企业推出某些单向收费套餐,但未能根本解决双向收费问题。让消费者难以理解的是:既然“资费套餐”允许单向收费,说明单向收费已不存在技术障碍或制度障碍,那么为什么不全面推行?
    (一)双向收费存在严重违反公平交易原则、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巨大漏洞。
    双向收费的种种弊端,新闻媒体和以往提案多有论证。本提案提出:双向收费制度存在的一个巨大漏洞—在现行双向收费制度下,如果某个运营商恶意地大量使用资费低廉的某种方式去主叫自己经营的移动电话用户,那么这个运营商只需要通过自己的行为就可以获取巨额的收益;与此同时,移动电话用户则在没有任何消费行为的情况下,不得不为此支付大量话费。这是一个严重违反公平交易原则、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巨大漏洞。尽管现实中,是否有个别部门、个别区域在这样做,业外人士不得而知、也无从查证。但可以肯定的是,现行制度根本无法避免这种情形出现。即使个别运营商以营利为目的真的去钻这个漏洞,在现行制度下也是合法的。这也更加证明:双向收费制度亟需废止。在无法避免这样一个巨大漏洞出现的前提下,任何为“双向收费”辩护的说辞都不成其为理由。
    (二)非恶意的错拨电话也会造成无过错用户利益损失、而运营商坐收渔利。
    双向收费制度下,非恶意地错拨移动电话用户,不仅有过错的主叫方有损失,而毫无过错的被叫方也被收取话费。现实中,任何一个移动电话用户每个月都会有若干次接听错拨电话的遭遇,以每周1次的频度保守估算,全国4亿门移动电话每年因接听错拨电话的损失为几十亿元。对于运营商而言,不仅有几十亿元的营业收入,而且其中80%属于无经营成本的不当得利(因为,用户一旦接听了错拨电话,按一般习惯通常都会在12秒之内挂断,而目前移动电话均按每分钟计费,所以其余48秒均为无经营行为、无成本的收费)。这也是双向收费制度严重违反公平原则、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一个重要方面。
    另外,有些非恶意错拨电话,完全是由于运营商造成的,如:某号码被注销后被重新放号,在重新放号后会在相当一段时间内造成非恶意的错拨电话。这是由运营商造成的,却由用户承担着损失。
    三、如果执意维持双向收费制度,那么必须推行“12秒以内的被叫电话免收费”制度,以对被叫移动电话用户的权益予以保障。
    无论是出于弥补双向收费制度存在严重违反公平交易原则、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巨大漏洞,还是出于解决错拨电话造成无过错用户利益损失问题,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尽快废止双向收费制度。但如果相关部门在做出权衡评估之后,仍然认为无法改“双向收费”为“单向收费”的话,那么本提案提出一个变通方案来最大可能地保护被叫用户的权益,即:12秒以内的被叫电话免收费。有以下理由:
    1.用户通常能够在12秒之内对“主叫方是否为恶意拨打?”、“主叫方是否为错拨?”、“是否愿意承担本次被叫费用而继续接听?”作出判断,并作出是否继续通话的选择,所以这一方案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因主叫方恶意拨打、错拨以及被叫方不愿接听本次通话而造成费用损害;
    2.由于主叫方仍然缴费,因此,不会大量出现恶意拨打12秒以内短时电话而损害运营商利益的行为;
    3.此方案简便易行,技术上不存在任何问题,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
    4.此方案在基本不损害运营商利益、又对消费者权益有较好保护的条件下,可以为有关部门探寻更好的收费方式提供了一个缓冲期。

来源:大会提案组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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