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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第0350号


案    由:关于加快推进总会计师制度与国际接轨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财政部研究办理
提 案 人:兰云升
主 题 词:会计
提案形式:个人
内    容: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总会计师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其代表出资人权力、制衡企业主要管理者的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败。
    鉴于总会计师在企业管理中的关键作用,人们对总会计师的角色和定位问题关注越来越多。按照我国《总会计师条例》规定,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并作为单位财务会计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和经济核算,参与本单位重大经营决策活动,是单位负责人的参谋和助手。
    但事实上,我国的总会计师仅负责财务方面的管理,在高层决策上仅仅是参与协作的角色,在财务管理、财务监督方面处于缺乏独立性、自主性的地位,对企业资本运营和决策起不到真正的监督作用,特别是和国外的CFO(首席财政官)相比,作用发挥相差甚远。而总会计师作用发挥的好坏,正是企业规范、健康运行的关键所在。
    由于总会计师在财务管理、财务监督上的作用缺失造成的投资决策失误,给国家和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例层出不穷,近两年发生的中储棉炒棉输掉6亿元人民币、中航油从事石油投机亏损5.5亿美元事件都是突出的例证。
    源于西方的CFO是现代企业中最重要和最有价值的顶尖管理者之一。在发达国家,CFO进入董事决策层和经理执行层,参与公司战略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是公司资产的守护人和监督者。
    面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我们要真正在公司治理结构上和国际接轨,必须重新审视目前的企业管理系统,加快推进总会计师制度与国际接轨,全面赋予总会计师以发达国家CFO的职能。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赋予总会计师和国外CFO一样的权责。要提高总会计师在国有企业管理中的地位,排名应在总经理和党委书记之后,并赋予相应的决策权,同时强化总会计师的监督责任,防止管理者个人独断专行,实现管理层、决策层责任与风险共担,规避财务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加快构建总会计师职能与国际接轨的法律环境。造成我国总会计师制度和国外CFO制度反差较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西方具有比较成熟和健全的法制和市场环境,建立在这样环境下的CFO制度,更具硬性约束力。要实现我国总会计师的职能向CFO转变,国家应加快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建立健全有关财务会计条款,确保总会计师的地位,保证总会计师作用的发挥。
    3.加快构建总会计师职能与国际接轨的制度环境。要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所有者、支配者、管理者和监督者之间的权责利关系,解决企业的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与风险、激励与约束等问题,建立起企业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经营机构和监督机构之间相互独立、相互制衡的高效率的企业领导制度,为实现总会计师职能与国际接轨奠定制度基础。
    4.加强总会计师业务培训。通过组织有针对性的培训,使总会计师熟知法律,并能够准确判断企业经营的法律环境。同时,熟知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通行的会计理念,从而使总会计师的职能真正向CFO的职能转变。
    总之,加快推进总会计师制度与国际接轨,尽快实现总会计师的角色定位和职能向CFO转变,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实现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要求,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加快组织实施。我相信,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具有中国特色的总会计师制度一定会在我国的政治经济生活中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

来源:大会提案组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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